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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切实加强全县农村党员队伍的教育管理,充分发挥广大农村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的先锋模范作用,使之成为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结合我县农村实际,决定在全县农村党员中实行设岗定责、分类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及设岗分类原则
指导思想:高举邓小平理论伟大旗帜,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以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目标,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按照年龄、文化程度、致富能力等不同特征,对农村党员进行设岗定责,实行分类管理,为农村党员选准发挥作用的平台,使各个层面的农村党员都能有岗位、有职责、有作为,真正模范地学习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保持先进性,为党员树形象、为群众作表率、为党旗添光彩。
设岗分类原则:设岗分类应遵循以下三条基本原则:
1、围绕有利于发展农村经济,有利于密切党群干群关系这一主题,使设岗定责活动紧贴“三农”,从而培养更多致富能力强、带富能力强的“双强”党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2、围绕农民群众的需要设置岗位。针对农民群众的所想、所急、所盼,做到群众需要解决什么难题就设什么岗位,什么工作难以推进就设什么岗位,村里什么矛盾突出就设什么岗位,使设岗定责制度根植于人民群众之中,始终保持旺盛生命力。
3、围绕农村党员的自身状况设置岗位。依据农村党员的年龄、文化程度、体能、技能、资历、居住地等实际情况,凡是有一技之长、有活动能力、具备发挥作用基本条件的党员都应设置相应的岗位。
对年老体弱、丧失劳动能力等特殊情况的农村党员,经村党支部同意,可暂不设岗,村党支部要对他们加大帮扶力度,不断增强其作用发挥能力,促其尽快定岗。要通过设岗定员,调动农村党员的政治热情,增强农村党员的自豪感、荣誉感,使全县党员争做党的富民政策的明白人、科技兴农的示范人、遵纪守法的带头人、发展经济的领路人、参政议政的热心人、群众利益的代言人、文明新风的倡导人,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二、岗位设置及职责
在农村党员中主要设置七大岗位:
1、政策宣传岗。认真学习并能熟练运用党在农村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农村党支部在农民群众中广泛宣传党在农村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随时掌握群众的思想动态,积极做好解疑释惑工作,争做党的富民政策的明白人。
2、科技示范岗。能够学习掌握一门以上的农村实用技术,依靠科技致富,为群众做好科技示范,向群众传授技术,引导群众走上科技致富道路,争做科技兴农的示范人。
3、治安调解岗。能够运用法律和村民自治章程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关键时刻站得出,善于发现和坚决制止打架斗殴、聚众闹事、赌博、盗窃、封建迷信等不良行为,主动调解村里各种矛盾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保持农村团结稳定,对可能引起危害社会治安的苗头及时向公安机关反映,争做遵纪守法的带头人。
4、扶贫帮困岗。致富能力强和带富能力强,与2户以上贫困农户结对子,给予项目、资金、技术扶持,努力帮助贫困农户实现脱贫致富,争做发展经济的领路人。
5、信息传递岗。视野开阔,见多识广,不断加强与外界联系和交流,结合本地实际,定期向村民搜集、整理、发布致富信息,提出有价值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村两委汇报反映,向农民群众反馈,争做参政议政的热心人。
6、村务监督岗。积极参与村务和财务公开活动,搞好全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向村党支部报告,并督促有关人员改进,规范工作,争做群众利益的代言人。
7、小康文明示范岗。党员之家靠勤劳、智慧致富,生活达到小康水平,积极为村公益事业发展出资出力;讲究文明,讲卫生,团结乡邻,发扬社会主义文明新风尚、新道德,群众基础好、威信高,争做文明新风的倡导人。
村党支部也可根据工作实际,因地制宜地设置一些特殊岗位,便于党员充分发挥先进性作用,便于农村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岗位相同的党员可以组成一个活动小组,定期交流经验,相互取长补短,扩大工作影响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