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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教育管理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和基础性工作。加强新形势下的党员教育管理,对于巩固和发展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不断提高党员素质,推进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对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市党代会精神,坚持科学发展,建设和谐苏州,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文件的要求和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加强和改进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市工作大局,按照先进性建设的要求,大力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工作,进一步强基固本,完善党员教育管理体系,健全党员教育管理制度,做好新形势下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努力开创新时期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新局面,为我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主要目标: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党的观念、党员意识和执政意识,保持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增强党员工作能力,提高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和服务群众的能力,做好本职工作和自主创业、带领群众创业的能力,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建立健全党员有效管理以及联系和服务群众的机制,做好新形势下发展党员工作,落实党员教育管理责任制,把党的先进性建设扎扎实实推向深入。
(三)工作原则: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着力于保持党员队伍的先进性;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促进各项工作开展;坚持因地制宜,分类实施,增强党员教育管理的针对性;坚持常抓不懈,不断创新,把党员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有效结合起来,努力实现党员教育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
二、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工作
紧紧围绕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这一主题,突出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章这一重点,丰富党员教育内容,创新方式,落实责任,确保效果。
(一)抓好学习培训。采取举办培训班、上党课、举行报告会和组织专题研讨等形式,有计划地组织好党员的集体学习。注意结合不同领域、不同行业和不同岗位党员的实际情况,按需施教。引导党员根据自身实际和工作需要,认真搞好自学。充分发挥党校和党员服务中心等主阵地作用,切实提高党员学习教育的覆盖面。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所在基层党组织的集体学习,坚持每年给党员讲党课、作形势报告。充分利用现代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网络等现代化手段,提高教育培训的质量和效果。利用各类院校、培训机构、革命纪念地(馆)和科技示范基地等方面的教育资源,建立党员教育基地。机关、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的党员每年参加集体教育的时间累计不少于12天,其他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对因年老体弱等特殊情况难以参加集中教育活动的党员,应因人而宜落实教育要求。
(二)加强实践锻炼。组织党员立足本职岗位,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深入开展以“富民、发展、创新、和谐”为主题的党员先锋实践活动,通过党员责任区、党员先锋岗、党员示范户、党员承诺、设岗定责、结对帮扶和志愿者服务等多种形式,引导广大党员做富民的领路人、发展的带头人、创新的先行人、和谐的引导人。有计划地组织年轻党员到基层和艰苦岗位锻炼。
(三)严格组织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坚持和完善民主评议党员制度。党支部要结合每年一次的专题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民主评议党员要注意听取群众意见,发扬党内民主,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方法要简便易行,注重实效。每5年由县级以上党委作出安排,集中开展一次党员党性分析评议活动。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组织生活的各项制度,自觉参加双重组织生活,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对不履行党员义务、不符合党员条件的党员,要及时帮助教育,促其改正;对经教育不改的,要按照党章和党内有关规定作出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