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坚持齐抓共管。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涉及财税、建设、国土、电力、广电、电信等部门,需要各部门单位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在国家法律规定许可的范围内,各部门要予以大力支持,尽可能简化审批程序,减免相关费用,帮助基层减轻负担。各部门特别是有联系村的部门要积极开展帮扶活动,为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多作贡献。
3、加强督促检查。市、县两级要加强对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工作的检查指导,定期分析并通报情况,对工作不力的,要及时通报,督促整改。县、市、区和乡、镇、街道各级党组织要根据本《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扎实推进这项工作。
4、搞好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大力宣传开展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挖掘和树立一批在村级组织办公场所规范化建设过程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及时加强宣传和推广,确保工作目标和任务的全面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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