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建筑节能标准化工作得到加强。“九五”期间,修订颁布并组织积极实施了《民用建筑节能设计标准(采暖居住建筑部分)》;组织制订和颁布了《既有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采暖居住建筑节能检验标准》、以及《热量表等一大批产品标准;组织了《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外墙外保温技术规程》等建筑节能相关标准的编制,以及《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的修改工作,为下一阶段建筑节能工作的继续发展创造条件。
6.建筑节能产业化有长足进步。建筑绝热材料生产发展迅速,年折合工程量约1500万立方米;新型墙体材料产量不断增加,年生产量达2100千亿块标准砖;塑料门窗市场逐步扩展,年生产能力达149万吨;从事外墙外保温技术开发的专门企业已有30余家,具备热量表生产能力的企业有10多家;太阳能热水器年产量达610万平方米,年产值上亿元的近10家。初步形成了门类齐全、综合配套、先进适用的建筑节能产品体系。
7.全方位地开展了建筑节能的国际合作,提高了我国建筑节能的政策、技术
与管理水平。继续扩大与法国、丹麦、德国与欧盟、加拿大、美国以及世界银行等
开展了双边的、多边的建筑节能合作,学习和了解发达国家开展建筑节能的政策、
技术与管理经验。
(二)“九五”建筑节能的工作经验
1.制定统一工作的规划,锁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坚持分阶段、分
层次、分步骤有序展开的工作策略,从技术、标准、政策、产品、工程试点示范等
方面协调全面推进。
2.健全各级建筑节能管理或协调机构,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建筑节能行动
。
3.坚持开放的工作方法,积极广泛地开展国内外、部内外、部内各行业主管
部门密切合作与协调,同时谋求在政府建筑节能行政主管、建筑节能科研与技术开
发机构、有关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与建筑节能相关产业的生产企业之间建立并形成
灵活有效的平等合作关系。
4.在加强建筑节能行政管理的同时,注意充分发挥市场经济的作用,积极探
讨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研究建立促进建筑用能消费者积极、主动、自觉执行节能标
准,推动建筑节能发展的激励机制。
(三)建筑节能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障碍
1.对建筑节能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
2.建筑节能管理工作体制不顺、监管体系不健全,执法不严,监督不力。
3.建筑节能的投入过少。由于资金短缺,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以及许多研究
开发项目难以进行。
4.建筑节能技术水平较低,一些成熟的技术与产品得不到及时推广应用。与
发达国家建筑节能迅速发展相比,我国的总体水平差距有所扩大。建筑节能法规、
标准不完善、不配套。建筑能耗数据缺乏调查统计。
二、“十五”期间和未来10年建筑节能面临的形势
(一)我国的能源发展和建筑节能工作正处在一个关键的历史时期。
党的十五大确定了“到下世纪中叶我国经济发展达到中等发达国家经济水平”
的战略目标,我国的建筑节能事业必须围绕这个总体目标进行。改革开放以来,我
国能源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实现了历史性的跨越,基本上适应了当前国民经济和
社会发展的需要。2000年全国一次能源生产量为10.8亿吨标准煤,居世界第三位
。我国节能工作也取得了巨大成就。“九五”时期,按1990年不变价格万元国内生
产总值能耗下降了30%,年节能率达到7.2%,节能率居世界前列,节约和少用能
源4.1亿吨标准煤左右。
随着经济增长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十五”期间,我国能源需求总量
将稳定上升。能源结构会进行调整,煤炭用量所占比例将逐步减少,天然气、电力
等清洁能源将增加较快。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将有更快发展。西电东输、西气东送
,将为建筑用能结构的调整创造有利条件。经济全球化,特别是加入WTO,将给我
国能源发展带来新的机遇和挑战。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发展,我国建筑用能占全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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