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健全工作档案,明确工作计划,提高管理水平
各地要针对“九五”期间新增文盲数量巨大这一情况,根据全国第五次人口普查的资料,以行政村为单位,逐个登记造册,建立文盲档案。要特别关注青壮年文盲人员分散、妇女文盲比例较高的实际,把他们作为扫盲工作的重点对象。近期,各地要以县(市、区)为单位,逐一对所辖乡镇的青壮年文盲档案资料进行检查,一定要做到文盲资料清楚、完备。对复盲、迁移性文盲、婚嫁人口文盲等新增文盲,要随时建档,形成完整的文盲基本情况资料,对文盲进行动态管理。健全对文盲情况档案、规划和计划档案、项目管理档案、扫盲教师及工作情况档案、教学和教研资料档案、评估考核档案等各类档案的管理制度,大力推进扫盲教育和管理的网络化,逐步提高扫盲教育的现代化水平。
各市、县(市、区)要根据当地第五次人口普查的文盲情况资料,编制“十五”扫盲规划和各年度扫盲工作计划。要以村村青壮年非文盲率达到和超过95%、彻底扫除15—24周岁的文盲为目标,来编制规划和计划,要突出以青壮年文盲集中的县(市、区)和乡(镇)为工作重点,明确扫盲的目标、任务、要求、责任等。按照扫盲规划和年度计划设立有关扫盲项目,按项目组织实施。对项目管理,省里将组织市级扫盲管理干部到国家扫盲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各市、县(市、区)也要对所辖县(市、区)和乡镇的扫盲人员进行培训。
为更好地保证扫盲工作的开展,各市县要按现有的政策,提供扫盲工作的专项经费,并保证其足额、到位。
2、严格小学入学和学籍管理,降低辍学率,坚决杜绝新文盲产生
全省新文盲不断增加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每年全省小学一年级适龄儿童没有入学的就有1万名,占1.6%。另外,全省小学巩固率为99.7%,尚未达到100%,以小学在校生600多万总数计算,每年又将有2万多儿童因为辍学成为新文盲。“两基”的巩固问题需要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小学入学年龄全省统一为六周岁,要杜绝提前或推迟入学。要特别关注和解决女童、残疾儿童入学问题。要充分运用法律、行政、舆论和教育手段,确保每一个适龄儿童能够接受义务教育,坚决杜绝新文盲的产生。各地特别要防止小学生因学校布局调整、收费、考试成绩不好受到歧视等原因造成流失,成为新的文盲。
3、改革扫盲管理方式,实行项目管理制
规划年度扫盲计划,以文盲突出的县、乡为重点。设立青少年、少数民族、妇女等扫盲的专门项目,集中力量扫除数量集中的同类项目;按项目的组织实施,明确领导责任,做到经费专用、工作到位。
4、积极进行扫盲教学和评估改革
要转变扫盲教育观念,积极探索识字与学习科学基础知识、生产劳动技术相结合的扫盲教学方式;逐步建立以学习者学习需求为导向、满足文盲学习要求的扫盲机制,提高扫盲的质量和效益。探索多种形式的功能性扫盲途径和方法,不断适应经济发展、社会进步和人民群众生活的需要。改革扫盲的评估方法,重视扫盲教育的过程评估,改变主要以识字为主的评估方法,向考核学员实际文化能力和应用性技能水平的评估转变。
5、进一步完善扫盲教育实施网络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明确扫盲工作的负责部门和人员,负责扫盲的日常工作。农村扫盲工作由乡(镇)政府负责,要组成行政领导牵头,教育助理和中心小学、成教中心负责人参加的扫盲工作班子,具体负责扫盲的组织实施工作。城乡用工单位(包括私营),法人代表是扫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扫盲规划和要求,负责扫除本单位现有职工中的青壮年文盲。
有扫盲任务的地方,农村中小学和乡(镇)、村成人学校要把设置扫盲课程和承担扫盲教学工作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和职责,负责本施教区内的具体扫盲教学。教师参加扫盲工作要计入工作量,对超工作量的给予课时补贴。教师参加扫盲工作的成绩作为职称评定、考核晋级、评选先进的依据。文盲较多地区,可以组织中小学生参加扫盲活动,把参加扫盲活动列为学生社会实践、综合实践和假期活动的内容。居住分散和零星的文盲,难以组成扫盲班的,可以采取“包教包学”的方式扫盲。各地要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为农村中小学、成人学校承担扫盲教学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农村成人学校要按照省定编制配备教师,人口为5万及以上的乡镇为3人,其他乡镇是2人,明确扫盲工作及管理责任。扫盲任务较重地区,要有专人全职从事扫盲教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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