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执行计划生育政策,依法做好收养登记工作
在收养登记工作中,坚持做到“两严一管”。一是严把登记审查关、严格按照计划生育政策规定,收养当事人提供的计划生育证明一定要经居委(村)、街道(镇)、区(县)三级计生部门加意见盖章后方有效,否则不预受理,对收养人有生育能力的要求落实节育措施,并出具与街道(镇)一级计生部门签订计划生育协议书方可受理;二是严把“送养关”。《收养法》第四条第三款规定“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可以送养”,对因超生而困难的家庭,一律视为一般的困难,坚决不予办理送养登记;三是加强社会弃婴的收养登记管理,防止计划外生育骗取收养登记,严禁私下抱养社会弃婴,所有收养人必须到市福利院收养弃婴孤儿,才能办理收养登记手续,杜绝了弄虚作假骗取收养登记的现象。今年以来,我局已办理收养登记30宗,均符合计划生育政策规定。
(四)认真做好救济工作,为推行计划生育提供保障
市政府20**年1月1日重新修订出台的《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规定,“违反计划生育规定未依法采取计划生育补救措施的不得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在开展社会救济工作中,对违反计划生育造成困难的救济对象,必须按有关规定采取补救措施后,才予以救济。在低保的申请、审核、审批、公示、发放流程管理上,做到规范程序,严格管理。凡是申请并符合当地低保条件的全部都依法纳入低保,不符合条件的决不乱开“口子”。在管理形式上,采取动态式管理,对低保对象每半年一审核,对申请并列入了低保的对象实行张榜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杜绝了“人情低保”及违反计生现象。今年,全市享受低保的有20**5户、50630人,至目前止,没有接到因违反计划生育而给予救济的投诉。
三、狠抓本单位计生工作,确保各项任务指标的落实
1、加强管理、监督力度,促进各项制度落实。针对我局计生工作层面广,业务结构复杂,计生任务较重,难度较大,的实际,我局注重加强对计生工作的检查监督力度,坚决执行“一证否办”、“一票否决”制度,在评先、评优、评职称、工资晋升、干部提拔任用、人员调动时,严格把好计划生育落实情况审查关,对违反计生者,一律按政策规定办,做到不留情面、决不手软;积极开展已婚妇女“三查一服务”工作,确保妇检查环制度的落实,各单位每年定期组织育龄妇女进行妇检,发现问题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坚决杜绝计划外生育。www.xuexue6.com免费提供
2、关心育龄妇女和独生子女。我局在严格要求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同时,对实行计划生育而患妇科疾病的人员,各单位都能给予关心慰问,尽量给予报销医药费;每年的“春节”和“六一”儿童节对独生子女和儿童进行慰问,并发给一定的慰问金以资鼓励。
连续多年来,在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和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局的晚婚率、晚育率、计划生育率、节育率均达到100%。
我们将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密结合民政部门的实际,认真履行兼职单位职责,切实抓好计划生育责任制的落实,为我市计划生育工作做出应有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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