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后思考:
1.什么是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2.共产党员怎样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教学参考一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妥善协调各方面的利益关系,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要坚持把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作为制定政策、开展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正确反映和兼顾不同方面群众的利益。要高度重视和维护人民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坚决纠正各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要教育引导广大干部群众正确处理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局部利益和整体利益、当前利益和长远利益的关系,增强主人翁意识和社会责任感。要健全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机制,完善信访工作责任制,综合运用政策、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和教育、协商、调解等方法,依法及时合理地处理群众反映的问题。要建立健全社会利益协调机制,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要求、解决利益矛盾,自觉维护安定团结。
教学参考二
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街道社区党的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街道、社区是党在城市工作的基础,街道、社区党建工作,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城市综合实力不断增强,城市基层管理体制改革不断深化,街道、社区在城市工作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街道、社区党组织承担的任务日益繁重。新经济组织、新社会组织大量涌现,迫切需要依托街道、社区党组织加强这些组织中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在城市工作的覆盖面;越来越多的“单位人”转为“社会人”,大量退休人员、下岗失业人员和流动人员进入社区,迫切需要街道、社区党组织转变管理和工作方式,做好新形势下的群众工作,形成社区群众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巩固党执政的社会基础;社区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日益呈现出多层次、多样化的趋势,迫切需要增强街道、社区党组织的领导、协调功能和街道、社区的服务功能,全面推进社区建设。
教学参考三
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构建和谐社会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家副主席曾庆红20**年11月21日至25日在江苏就贯彻落实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进行调研时强调,各级党组织要充分认识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同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以及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一致性,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中提高执政能力,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中构建和谐社会。曾庆红强调,要充分认识三个文明建设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致性。不论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也好、社会主义先进文化也好,归根结底,都要落实到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个载体上来。我们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就是要实现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社会更加和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系统工程,要从多方面努力。当前,要注重理顺收入分配关系、维护和实现社会公平;注重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注重做好关心困难群众生产生活的工作。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多做暖人心稳人心得人心的工作,千方百计帮助下岗职工实现就业再就业,千方百计解决好大学生就业问题,千方百计维护好社会稳定。
教学参考四
社会学视野中的和谐社会
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郑杭生认为,社会学作为研究社会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条件和机制的综合性学科,与社会和谐或和谐社会有着内在的关系。社会学及其各个分支学科,都能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自己的贡献。从理论上说,和谐社会就是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社会,用社会学的术语来表达就是良性运行和协调发展的社会。对于当代中国来说,和谐社会就是经济和社会、城市和乡村、东中西部不同区域、人和自然、国内发展和对外开放等关系良性互动和协调发展的社会。社会学则是研究如何减少不和谐因素,把不和谐因素限制在最小的范围和限度之内的学问。因而,社会学研究理应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更加得到重视,发挥更大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