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参考之五
公民道德知识点
核心: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核心是为人民服务,这也是社会主义道德区别和优越于其他社会形态道德的显著标志。它不仅是对共产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要求,也是对广大群众的要求。每个公民不论社会分工如何、能力大小,都能够在本职岗位,通过不同形式做到为人民服务。在新的形势下,必须继续大张旗鼓地倡导为人民服务的道德观,把为人民服务的思想贯穿于各种具体道德规范之中。要引导人们正确处理个人与社会、竞争与协作、先富与共富、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等关系,提倡尊重人、理解人、关心人,发扬社会主义人道主义精神,为人民为社会多做好事,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极端个人主义,形成体现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有序发展的良好道德风尚。
原则: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是以集体主义为原则的,这也是社会主义经济、政治和文化建设的必然要求。在社会主义社会,人民当家作主,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根本上的一致,使集体主义成为调节三者利益关系的重要原则。要把集体主义精神渗入社会生产和生活的各个层面,引导人们正确认识和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利益关系,提倡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局部利益服从整体利益、当前利益服从长远利益,反对小团体主义、本位主义和损公肥私、损人利己,把个人的理想与奋斗融入广大人民的共同理想和奋斗之中。
基本要求——“五爱”:我国公民道德建设把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简称“五爱”)作为公民道德建设的基本要求。“五爱”是每个公民都应当承担的法律义务和道德责任。必须把这些基本要求与具体道德规范融为一体,贯穿公民道德建设的全过程。要引导人们发扬爱国主义精神,提高民族自尊心、自信心和自豪感,以热爱祖国、报效人民为最大光荣,以损害祖国利益、民族尊严为最大耻辱,提倡学习科学知识、科学思想、科学精神、科学方法,艰苦创业、勤奋工作,反对封建迷信、好逸恶劳,积极投身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
着力点:为使我国公民道德建设的主要内容具体化、规范化,并使之成为全体公民普遍认同和自觉遵守的行为准则,《公民道德建设纲要》规定要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着力点。其中,社会公德是指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职业道德是指所有从业人员在职业活动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从业人员与服务对象、职业与职工、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而家庭美德则是指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涵盖了夫妻、长幼、邻里之间的关系。
教学参考之六
刘少奇谈共产党员的道德修养
1939年7月8日,刚由北方局调回至中央工作的刘少奇,欣然接受了时任党的总书记兼中央宣传部长和延安马列学院院长张闻天的邀请,为该学院开设的党的建设课程讲一课。刘少奇根据自己多年对党的生活的观察,讲了共产党员修养的问题。这次讲演非常成功,受到了学员的热烈欢迎。张闻天认为刘少奇所讲的内容,是广大党员迫切需要的,请刘少奇整理成文,在他主编的《解放》周刊发表。刘少奇遂将讲演稿修改整理出来,并报请毛泽东审阅后,以《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为题,在《解放》周刊分三次连载。这本书在马克思主义政党建设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可以说是一本共产党人安身立命、修身养性的道德经,是一本深入共产党员之心的书。
在《论共产党员的修养》一书中,刘少奇特别谈到了共产党员的道德修养问题。他饱含深情地写到:
“共产党员应该具有人类最伟大、最高尚的一切美德,具有明确坚定的党的、无产阶级的立场(即党性、阶级性)。我们的道德之所以伟大,正因为它是无产阶级的共产主义的道德。这种道德,不是建筑在保护个人和少数剥削者的利益的基础上,而是建筑在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的基础上,建筑在最后解放全人类、拯救世界脱离资本主义灾难、建设幸福美丽的共产主义世界的利益的基础上,建筑在马克思列宁主义的科学共产主义的理论基础上。在我们共产党员看来,为任何个人或少数人的利益而牺牲,是最不值得、最不应该的。但是,为党、为阶级、为民族解放,为人类解放和社会的发展,为最大多数人民的最大利益而牺牲,那就是最值得、最应该的。我们有无数的共产党员就是这样视死如归地、毫无犹豫地牺牲了他们的一切。‘杀身成仁’、‘舍生取义’,在必要的时候,对于多数共产党员来说,是被视为当然的事情。这不是由于他们的个人的革命狂热或沽名钓誉,而是由于他们对于社会发展的科学的了解和高度自觉。除了这种最伟大、最崇高的共产主义道德以外,在阶级社会中没有什么比这更伟大、更崇高的道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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