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当前最重要的是要做践行“八荣八耻”的模范(板书)
以为人民服务为核心、以集体主义为原则,以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为基本要求的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是社会主义公民应普遍遵守的道德规范,具有适合社会主义社会所有公民的广泛性。从横向上看,社会主义道德包括社会公德、家庭美德、职业道德等多个方面。我们说要加强公民的道德建设,其任务就是要使我国公民能够成为讲文明、懂礼貌、守纪律、讲道德的文明新人,能够为社会的和谐发展提供良好的人际关系。需要强调指出的是,在不久前召开的“两会”上,胡锦涛总书记提出了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八荣八耻”概括精辟,寓意深刻,涵盖了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思想,抓住了当前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社会现实问题,集中表达了广大干部群众的共同心愿,是非标准鲜明,价值导向明确,是社会主义价值观的具体化,是传统美德和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体现了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有机统一,对于进一步匡正社会风气、提高文明程度,推进和谐社会建设,都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共产党员要做道德建设的模范,当前最重要的就是要深刻理解“八荣八耻”的深远意义,经常以“八荣八耻”为镜子,并在实践中努力践行“八荣八耻”(教学提示:在讲解这方面的内容时,可引用教学参考之七之内容)。
教学参考之一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提出与发展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中共中央曾多次郑重指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
最早明确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一词,是在1979年9月25日至28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会议在讨论叶剑英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1980年12月20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把精神文明建设列为重要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邓小平在题为《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又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归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十个要点之一,并第一次把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概括为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
1982年9月,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上的报告中,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了全面的论述,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第一次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明确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的一个方面,同时也是第一次把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明确为党的一个重要战略方针。
教学参考之二
有关精神文明(道德)建设的三个重要文件
1.《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
1986年9月26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强调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决议》还提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决议》提出,要树立和发扬社会主义的道德风尚,其基本要求是爱祖国、爱人民、爱劳动、爱科学、爱社会主义,要使“五爱”在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体现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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