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出租汽车行业从起步到发展已逐步成为城市重要的窗口服务行业,在促进城乡经济发展、方便群众出行、扩大社会就业、树立城市形象等方面,具有重要的作用。但是我县出租汽车管理存在着市场秩序混乱的现象和问题,影响了出租汽车行业的发展和社会稳定。为进一步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全县出租汽车行业健康稳定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办发[20**]81号)、建设部、监察部等七部委《关于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意见》(建城[20**]107号)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建设厅等部门的通知》(晋政办发[20**]47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要坚持“标本兼治、纠建并举”方针,以贯彻落实国办发[20**]81号文件为主线,以减轻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负担为切入点,以解决出租汽车行业的突出问题为重点,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促进出租汽车行业健康有序发展。
工作目标:认真开展各项清理整顿工作,加大工作力度,使清理整顿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对出租汽车乱收费、乱罚款、乱扣车的行为基本得到纠正,从业人员的负担明显减轻,营运环境明显改善;非法营运现象得到有效遏制,出租客运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务人员徇私舞弊、私养黑车的行为得到查处;出租汽车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明显提高,诚心和文明创建活动在行业全面开展;在对出租汽车行业进行深入调研的基础上,提出促进行业长治久安、健康稳定、有序发展的对策和措施。
二、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对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转向治理工作的领导,县政府成立开展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和打击“黑车”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组(两个领导组合署办公,以下简称县领导组),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和四个工作小组。
陵川县规范出租汽车行业管理专项治理工作领导组: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城乡建设局。
办公室主任:xx
联系电话:xx
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小组(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牵头):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清理收费工作小组(由县物价局牵头):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规范经营行为和加强出租司机从业人员管理工作小组(由县城乡建设局牵头):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依法监管工作小组(由县纠风办牵头):
组 长:xx
副组长:xx
成 员:xx
三、专项治理的重要内容及时间步骤
(一)打击非法营运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1、对非法营运的轿车、摩托车、客货两用车和无照营运或伪造营运证照的小客车、驻点营运的异地出租汽车以及其他从事非法营运的社会车辆等进行全面清除;2、对有组织的非法营运团伙,从严查处,坚决取缔;3、对利用职权徇私舞弊、私养“黑车”及充当“黑车保护伞”的公务人员要严肃查处;4、建立健全打击“黑车”等非法营运执法队伍,完善工作机制,使出租汽车营运环境和客运市场秩序明显改善。
时间步骤:第一阶段(8月10日-8月15日)为宣传发动阶段,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宣传车、传单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非法营运的危害,使广大市民抵制“黑车”、举报“黑车”,形成全社会打击“黑车”的氛围;第二阶段(8月16日-9月16日)为全面整治阶段,组成联合执法队伍,机构健全、责权分明、任务明确、集中时间、集中力量对客流集散点、主要街道、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容易聚集的地方和场所,开展稽查行动,有效净化客运市场,保证专项治理打击非法营运车辆取得阶段性胜利;第三阶段(9月17日-9月23日)为完善机制阶段,通过专项整治,建立打击非法营运长效工作机制。
(二)清理收费工作小组
工作职责:1、对涉及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收费进行清理整顿,凡不属于法规规定、未经国家和省财政、价格部门批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一律取消;2、对符合国家规定的设计出租汽车的行政事业性和经营性收费项目,要本着稳定出租汽车营运的原则,适当降低收费标准或者减免收费;3、对涉及出租汽车的政府性基金,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增加项目、扩大征收范围和提高征收标准;4、对涉及出租汽车的政府性集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严禁向出租汽车的企业和司机进行各种摊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