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财县管改革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以“乡财县管”为中心的乡镇财政管理工作,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批转自治区财政厅〈宁夏回族自治区乡镇财政管理方式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04号)和《永宁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永宁县农村三财综合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99号)要求,结合我县乡镇财政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改革工作的基本原则
(一)预算管理权不变原则。按照《预算法》规定,继续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乡镇政府在县财政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编制本级预算、决算草案,组织本级预算的执行。
(二)资金所有权和使用权不变原则。乡镇财政资金的所有权和使用权归乡镇,结余资金归乡镇所有,乡镇原有的各项债权债务仍由乡镇享有和承担。
(三)财务审批权不变原则。属于乡镇财权和事权范围内的支出,仍由乡镇按规定程序审批。
二、改革工作的主要内容
以乡镇为独立核算主体,实行“预算共编、账户统设、集中收付、采购统办、票据统管”的财政管理方式,由财政主管部门直接管理并监督乡镇财政收支。
(一)预算共编。首先由县级财政部门按照有关政策,结合财力实际,兼顾需要与可能,提出乡镇财政预算安排的指导意见,报县人民政府批准,乡镇政府根据县人民政府批准的乡镇预算指导意见,编制年度本级预算草案并按程序报批,经批准后执行预算。
(二)账户统设。由县财政部门统一代理乡镇会计核算;取消乡镇财经所在各银行和金融机构的所有账户。
(三)集中收付。各乡镇实行财务报账制,乡镇所有预算内收入、预算外收入、上级部门补助收入等直接缴入县国库。支出按照集体研究,乡镇主要领导“一支笔”审批,按规定使用。人员工资全面实行县财政统一发放。
(四)采购统办。乡镇各项采购属集中采购目录以内或采购限额以上的,由乡镇提出申请和计划,县财政按照预算审核后,依法实施集中采购,采购资金由县财政直接拨付供应商。
(五)票据统管。加强“收支两条线”管理,乡镇使用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等票据,其管理权全部上收到县财政部门,实行票款同行、以票管收,严禁转移、隐匿、截留各项收入。
三、机构设置及职责范围
按照自治区要求县上成立“财政局农村公共财政服务中心”。结合财政、农经工作特点,坚持精干、统一、高效的的原则,统一将乡镇财经所更名为“乡镇农村公共财政服务中心”。合理设置人员的工作岗位和工作目标,转变工作职能。重点做好农民直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缴费、农村家电下乡、农村“三财”管理工作,并逐步将教育、卫生、低保、征地拆迁资金等全部纳入“一卡通”管理范围。改革后“乡镇农村公共财政服务中心”和“县财政农村公共财政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责是:
(一) 乡镇农村公共财政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本乡镇预算资金的月度使用计划及单位人员统发工资的报送工作,专项资金使用计划、采购事项等资料的报送,提供财政供养人员信息。
2、负责本乡镇的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和预算执行情况,及时报送财务报表及相关资料。
3、负责农民直补政策的宣传、补贴数据的收集、录入、报送和公示公告等工作,负责村队干部工资的审核发放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费收缴及农村家电下乡数据调查等工作。
(二)财政局“农村公共财政服务中心”职责:
1、负责乡镇预算内、外资金月度用款计划的审核,提出资金划拨的具体意见。
2、负责农民直补政策的宣传、资金的审核、兑付和监管工作,定期对乡镇进行“一卡通”业务的培训、农民补贴网数据的维护工作。
3、负责办理乡镇专项资金、政府采购资金的管理工作。
www.xuexue6.com4、负责乡镇部门预算、决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并指导监督乡镇预算的执行情况。
四、改革工作的配套措施
(一)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按照积极稳妥、简明规范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完善县乡财政管理体制,加大对困难乡镇的扶持力度,尽可能增加乡镇可用财力。同时,采取切实可行的激励措施,调动乡镇发展经济和组织收入的积极性,确保基层政权正常运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