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
各村党总支、村委会、乡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我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一票否决”制度,根据《xx县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x办发【20xx】8号〉文件精神,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xx乡20xx年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责任制奖惩办法》。
第一条 乡党政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行政包点人员、业务包点人员、计生办主任、服务所所长为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
村总支第一书记、书记、村委会主任及其他两委班子成员、计生专干为村级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责任人。
第二条 乡对村级实行调度和考核,调度考核成绩纳入村年终考核成绩。
第三条 每月相对村实施日常监测,主要监测出生总量,一、二孩政策内出生量、政策符合率,同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经常性工作考核,主要考核阳性检出率、早孕发现率、节育措施落实率,二女户产生量,结合县业务部门的工作重点,有导向地增加其他考核内容。
省、市、县重点核查、抽样调查和信访调查列入责任制考核内容。
第四条 乡每月调度前3名的村,给予通报表彰,同时给2000元、1500元、1000元的奖励。
第五条 在省、市、县三级人口和计划生育抽样调查中,无出生错漏报和手术虚报,以及年终评比前3名的村按《xx乡20xx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实施意见》所规定的奖励执行。
第六条 乡每月调度后3名的村,对相关责任人实行约谈,倒数第一名的村上报县重点监控。连续被县列为重点监控的村,相关责任人一律撤职。
第七条 年终考评倒数第一名的村实行计划生育“一炮否决”,在全年计划生育考评中,村计划生育包保责任人不尽职尽责,导致所包的工作点人口失控严重,各类人口信息不能及时上报,四术欠账严重、征收社会抚养费不配合等,对有关责任人分别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处分,并且村干部养老保险乡承担部分由个人负责。
第八条 在省、市、县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抽样调查中,出现一例出生错漏报、手术虚报的,对相关责任人一律实行双开,并取消养老保险资格。
第九条 对上报乡的出生、节育、孕情、引流产等关键信息在进行核查时,发现一例出生错漏报、手术虚报、假孕情、假引流产,对直接参与或授意弄虚作假的,涉及到乡干部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大过或降级处分,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对村干部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不是党员的,予以停职,并取消其养老保险资格。发现两例上述问题,对直接参与或授意弄虚作假的,乡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留党察看处分,行政给予撤职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村干部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不是党员的,依法罢免职务。出现三例及三例以上上述问题,对直接参与或授意弄虚作假的乡政府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行政给予开除处分,并给予经济处罚;村干部给予开除党籍处分,不是党员的依法罢免职务;情节严重的,追究刑事责任,其养老保险资格取消。
中共xx县xx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