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村组委派会计在财务公布五日后,到各自负责的村、组进行走访,走访的对象是:村组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农户代表及村组干部,走访的内容包括:财务收入是否真实全面,有无遗漏,财务支出是否合理、真实。
二、每月到各自负责的村、组走访次数不得少于两次。
三、村组委托代理会计应向村组干部、民主理财小组成员公布联系电话,以便掌握情况,沟通信息。
四、重点加强与村文书的联系和沟通,做到上情下达。
五、做好走访及回访记录,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应及时答复,一般情况不得超过五个工作日,不能答复的应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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