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务、财务公开制度
公开的范围:凡属居民关心的热点问题,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居务大事,都要向居民公开,接受群众监督,主要包括农民负担、计划生育、公益事业、农民建户、社办企业、生产计划、扶贫及救灾救济款物发放、涉农资金分配使用、社区班子评议,以及各项经济收入,各项经济支出、财产物资、债权债务等重大问题。
二、公开程序:每次公开的内容先经社区两委会议集体讨论,形成公开初步方案,提交居务公开监督组审核确认后,以社区居委会的名义公布,公开的内容要存档备查。
三、公开形式:以“居务、财务公开栏”公开为主,多种形式并用,可采取召集居民代表会议、利用社区广播、印发“明白卡”等形式,及时进行公布。
四、公开时间:重大居务每季度公布一次,1月、4月、7月、10月的5月为公开日,重要事项随时公布;时限较长的事项,可分段公开,每件较大的事项完成后要及时公布结果。
五、公开的监督:居务公开监督组负责对居务公开和民主管理情况的监督和评议,广泛收集、听取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社区两委要及时处理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以保证居务公开的真实性、提高公开结果的满意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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