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经县政府审定的县劳动模范,对来自企业和农村的人员授予“xx县劳动模范”荣誉称号,对来自机关和事业单位的人员授予“xx县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
六、表彰奖励
xx县劳动模范表彰大会将于20**年9月召开(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并由xx县人民政府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七、几点要求
1、各单位要按文件要求,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对评选工作作出具体安排,确保评选工作顺利进行。
2、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参加评选,企事业单位领导人的评选要从严把握,不得超过下达比例。未依法纳税,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及工伤保险,发生重大安全事故,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未达标的企事业单位负责人及相关职工不能参加评选。
3、评选县劳模,要坚持面向基层,面向生产工作第一线和脏、累、苦、险岗位,并向知识型、创新型人才倾斜,在考虑先进性的基础上,合理掌握各类人员结构。
4、凡获得过县级以上劳模称号的,一般不再参加本次评选。
5、申报单位应将申报对象的详细情况填报《xx县劳动模范推荐表》(一式二份)于5月31日前报县评委会办公室(设在县总工会经济保障部,联系电话5637980),县评委会办公室将推荐的对象在县总工会网站上公示,发动广大职工群众投票,并接受社会的监督。7月中旬,县评委会根据推荐对象的事迹和得票率,确定正式候选人员,填写《xx县劳动模范登记表》(一式三份)。并按程序报请县政府审定批准、命名表彰。
评选表彰劳模是我县人民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级党政必须严格把关,实事求是,确保事迹材料准确无误,切实把那些在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模范先进人物评选出来。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