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的年度考核是学校的基础工作和重要环节,是激励教师努力进取,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实施素质教育,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有力措施。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教师年度评优工作方案。
1、 根据教育局人事科的部署,召开校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明确目的意义
2、公开评优人数及评优程序,增强考核自觉性和透明度。
①以该学年的教师工作业绩评估成绩为佐证,按学科、学段、行政岗位等分别列出评优候选人名单(差额)。
②为了体现人文情怀,创和谐大家庭,近两个学年度以内已评优的教师原则上该年度不再评优。
③校年度考核评优工作小组成员对候选人从工作业绩、师德表现、社会影响、综合素质等方面逐一考评,产生该年度拟评优名单。
④及时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该年度考核优秀等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①在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事故者。
②在继续教育中完不成规定的培训任务者。
③其他原因认为不应定为优秀等次者。
④违反上级部门或学校的规章制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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