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入住。
学生交纳住宿费(新生交纳床上用品dai办费和住宿押金)后,凭入宿证按指定床位住宿。无特殊理由,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换房号和床号。入住时对室内设施与家具须验收签字,出入公寓须戴校徽。
二、作息
(一)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就寝。
(二)请假离校在外住的学生,应在离校时提前将公寓床卡和请假条交学生公寓管理员备案,返校后取卡、销假。
(三)家住市区的学生节假日回家,应将公寓床卡交公寓管理员备案,回来后取回床卡。
(四)学生在22:45熄灯之前(节假日24:00熄灯)必须进入宿舍。因正当理由晚归的(22:45-24:00)应到公寓楼管理员处办理登记手续。因事晚归而事先未有办理登记手续的,需由班导师或有关职能部门出具证明,交公寓管理员补办登记手续。如遇考试、转本等特殊情况,系、班导师应出具证明(提供晚归学生名单)给公寓楼备案,便于管理。
(五)无正当理由晚归者,要向管理员说明情况,作出书面检查,并通过班导师对其进行批评教育。
(六)夜不归宿指当日零点前(含零点)未归者均属夜不归宿(查房时不在自己宿舍,次日晨复查仍不在自己宿舍,或零点后从校外回来均属夜不归宿)。擅自夜不归宿又屡教不改者,按《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七)学生因事假在外住宿和市区学生节假日回家,不向公寓楼管理员交床卡备案的,按夜不归宿处理。
(八)学生必须遵守住宿规定,强化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意识,在公寓楼尊重、服从并配合管理员工作。晚查房、早复查时学生不得反锁房门,不得冒名顶替,夜晚查房后不得随意外出,严禁翻越墙头,跳窗外出。
三、宿舍卫生
(一)室内卫生由学生轮流负责打扫,各室选一名室长负责协调、督促值日生搞好清洁卫生,做到“四无一清”(室内门前无垃圾、无痰迹、无废纸杂物、天花无蛛网,垃圾每日清倒),地面清洁,门窗明亮,物品摆放规范有序。
(二)床上被子、床单、枕头叠放平整、干净、统一,衣物勿乱放。床下鞋子摆放整齐,无垃圾、无杂物。
(三)卫生间干净无尿迹,无异味,洗漱用品、脸盆、水瓶等摆放整齐、规范、统一。
(四)饭菜、酒、快餐盒不得带入宿舍;室内不得饲养宠物。
(五)书籍、学习用品、台灯等摆放整齐。
四、秩序。
宿舍是学生休息及自习的场所,应保持安静和良好的环境。按时熄灯、按时起床,不得在公寓内大声喧哗、打闹、随意张贴画片、乱写乱画、随意丢杂物。不准在室内或走道上打球、跳绳等剧烈运动。不得打架、酗酒、说脏话、起哄、赌博。不得观看、传阅黄色书刊和黄色VCD(DVD)碟片。建立良好的文明宿舍秩序。
五、宿舍安全。
(一) 用电安全。禁止学生私拉电线,严禁使用200W以上大功率电器,如: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等;学生离开宿舍时,须关闭电灯等电器的电源。违章用电一经查实没收电器,罚款40元,视情节按《金肯职业技术学院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有关条款处理。
(二) 防火。禁止使用酒精炉、煤油炉;禁止使用蜡烛等明火用于照明;禁止在宿舍吸烟、焚烧纸张等可燃物。禁止使用床头灯,需使用台灯者一律放在书桌上(橱柜),且灯泡只能用节能灯泡,禁止使用白炽灯泡(严禁使用60W以上的灯泡)。
(三) 防意外事故。不得在走道、楼梯堆放障碍物,禁止从楼上直接向楼下扔垃圾或抛砸各种物品;不得攀扒栏杆;不得翻墙、跳窗,违者按校纪校规重处。
(四) 防盗。个人物品要注意保管,贵重物品要锁好;除持有少量零花钱外,其余现金应存入银行;学生离开宿舍须关好门窗。个人钥匙要保管好,不得借给他人。因保管不慎丢失物品,后果自负,若盗窃他人物品,造成严重后果,追究责任并重处。
(五) 管理人员有权对学生宿舍的安全工作、卫生、违纪、不归人员进行例行巡视检查,学生不得阻挠干扰正常公务,不配合者,经说服教育无效报系、院领导,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六、会客。
非本院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学生公寓。亲友来访,可在宿舍管理员处登记并按会客制度办。未经批准异性不得进入学生宿舍,更不允许留他人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