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育收费制度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为“两个率先”服务,维护广大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为根本目标,以发展为主题,以规范为重点,坚持“依法办学、从严治教、纠防并举”的方针,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规范教育收费工作。为进一步规范教育收费,树立教育的良好形象,维护收费工作的严肃性,推动学校教育改革,使学校工作有序、健康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二、成立教育收费领导小组
组长:xx
组员:xx
三、工作原则
1、学校收费工作在校长领导下,按国家有关规定,由学校统一组织实施。
2、坚决贯彻国家和市区有关教育收费的方针、政策、法规,认真抓好领导班子、专职人员和教职员工的学习,逢会必讲,统一思想认识,提高对规范收费工作的认识水平和实际操作能力。坚持把规范教育收费工作列入学校的重要议事日程和领导班子加强政风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3、学校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必须严格按照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规定的收费项目、标准、范围等执行,实行公开、明码收费,并在学校醒目处公示。不擅自设立收费项目、不自行制订收费标准,使用票据必须规范化。
4、学校为学生dai办项目的收费,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标准执行。学生dai办费收取后,也应按规定的使用范围支用。具体做法是:由政教处统一调配使用、教导处负责把关登记、总务处负责汇总记帐并在学期末向学生公示收支情况的清单。
5、凡是应由学生自愿参加的dai办项目,如互助基金、保险、订阅报刊杂志、午餐及各种课外活动等,必须掌握自愿原则,不准强行规定参加;如有返回费用,一律入帐并用于学生,不得挪作它用。
6、学校全面实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规范收费行为,做到亮证收费。严格按区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费,收费必须出具财政部门统一的收费票据,增加收费工作的透明度。严禁以各种名义利用编班另行收费,严禁其他各种形式的乱收费行为。
7、实行收费报批制度。学校应在收费前应向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收费申请报告,经审批后可收费。校内任何收费,都应遵循部门计划、校务办公室审核、校务会批准;下发收费书面通知,征求家长意见,才能收取的程序。并要执行一事一结,多退少不补的原则,最大限度地遏止校内零星乱收费现象的发生。
8、学校在招生工作中,不允许违反规定擅自扩大班额和招生人数,不允许收取任何与入学挂钩的任何费用
9、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经纪律,做到收支两条线。学校在收费工作完成一周内,将所收杂费按时上缴财政专户。所有收费必须纳入学校财务统一管理。对各类活动产生的劳务费、商业回扣一律进入学校帮困金,用于困难学生的资助。
10、建立困难学生的帮困减免制度。坚决执行有关对困难学生的帮困减免制度,严格按照市区外来务工人员的有关规定,对外来务工人员的子女进行借读费减免,学校还应通过各种方式对困难学生进行帮困送暖。
11、实行家长听证制,规范dai办收费程序。对学校必须dai办的项目,(如校服、保险、春秋游活动等)。坚持自愿原则,以家长签字回条为准。严格实行学校初定计划、召开家长听证会、上报教育局备案、在每位家长自愿选择的基础上收费的程序。
12、学校不允许任何人向学生推销以盈利为目的的商品,也不允许dai办非正规渠道来的各种参考和复习资料。全校各年级不得搞针对学生的有偿补课班,也不得在校内对个别学生进行收费补课、辅导。
以上规定,如有不尽之处,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增订。本制度自修订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