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体育局关于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规定
为了更好的抓好学校安全工作,确保全区教育体育事业健康发展,现将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制的规定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 《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山东省中小学安全工作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教体局负责全区教体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各镇(街道)中心校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学校的安全监督管理,各级各类学校负责本校内的安全监督管理。同时,各级各类学校接受上级和同级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有关业务职能部门的指导监督。
第三条 安全工作实行“一岗双责”制,即教体局班子成员对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及所包片学校、单位的安全工作负责;教体局各科室及单位和学校的教育行政管理、教学、教研、后勤、基建、保卫、体育、卫生、学生管理及团队组织等所有机构,对其主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所有教职工、行政工作人员对本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四条 学校的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各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教体系统的安全工作由教体局主要负责同志负责;各镇(街道)学校安全工作由各镇(街道)中心校校长负责;各单位、各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由其主要负责人负责。各单位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的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学校安全工作的法律法规,全面掌握本单位的安全情况;
2、将安全工作纳入本单位整体工作,与教育、教学、管理等工作统筹安排;
3、定期召开本单位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听取有关部门或人员安全工作情况汇报;对安全工作重大政策、措施进行决策;
4、为本单位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等保障;
5、确定逐级安全责任,批准实施安全制度和有关安全工作规定。
第五条 学校安全工作实行“一把手”负总责下的岗位目标责任制。各学校(幼儿园)要按照行政或业务隶属关系,逐级签订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明确所有工作人员岗位职责范围内的安全工作任务目标,提出确保安全的具体措施和奖惩办法。
第六条 各学校(幼儿园)及单位建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安全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由本单位领导成员组成,定期召开会议,决策本单位安全工作重大事项,调查、研究、部署、检查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成员对各自分工工作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七条 教体局成立教体系统安全工作办公室,具体负责教体系统安全工作。各科室及单位安全工作任务分工如下:
l、办公室:负责教体局机关各科室的安全保卫;教体局及学校办公车辆的安全;教体局的保密工作;教体局安全工作文件文字的把关及宣传报道等。
2、督导办公室:在教体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协助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做好学校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提出落实上级安全工作要求的政策、措施的建议;协调、监督、检查学校(幼儿园)的安全工作和校园周边坏境的综合治理工作;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专项督查;组织对学校(幼儿园)安全保卫工作进行考核;组织、指导学校开展安全教育;参与对安全事故的调查和责任认定。
3、政工科:负责教职工师德教育、政治安全教育、反邪教教育;负责不符合安全规定的教职工(临时工)的审查、清退;负责档案室的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如防火、防盗、防潮湿、防腐蚀等)工作等。
4、计财科:负责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及有关安全器材购置;按规定做好教体系统安全工作所需经费的管理工作。
5、基建科:负责有关安全器材的维修与更新;锅炉等特种设备安全;学校出租房屋安全;用水、用电、用气、供暖安全;学校建筑物基建安全和工程施工安全及危房改造的有关安全工作等。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