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常用公文规章制度县级党政“一把手”效能问责制度» 正文

县级党政“一把手”效能问责制度

[09-17 18:31:53]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规章制度   阅读:6296
概要: 第九条 县级党政“一把手”有其他未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或因本单位(系统)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问责。 第十条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在受到问责的同时,应当对党政“一把手”实施问责。 第十一条 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效能告诫)、通
县级党政“一把手”效能问责制度,标签: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http://www.xuexue6.com
      第九条
  县级党政“一把手”有其他未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或因本单位(系统)工作不力,造成重大影响或损失的,予以问责。
  
      第十条 县级领导班子成员中有违反机关效能建设规定的,在受到问责的同时,应当对党政“一把手”实施问责。 
      第十一条 问责方式: 
     (一)诫勉谈话(效能告诫)、通报批评; 
     (二)调整工作岗位; 
     (三)辞职、免职; 
     (四)纪律处分或追究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的问责方式,可单处或并处。 
      第十二条
  发现应当问责的情形,由市效能办牵头,纪检、监察、组织等相关部门配合,组成调查组进行调查核实,及时形成调查报告,并提出问责建议,由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出是否问责的决定。市机关效能建设领导小组作出问责决定后,由有关职能部门依法按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
  对需诫勉谈话的,由市委、市政府分管领导、市效能办主要负责人实施,谈话内容要进行书面记录,并取消诫勉对象当年评优评先资格;若第一次诫勉谈话后工作没有改进或改进不明显的,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再次进行诫勉谈话,并作出组织处理。
  
      第十四条 对问责决定不服的,按有关规定进行申诉。 
      第十五条 对人大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民主党派机关、人民团体机关“一把手”的效能问责,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十六条 本制度由市效能办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 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上一页  [1] [2] 


Tag:规章制度办公室规章制度,规章制度范本常用公文 - 规章制度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