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中共xx市委、xx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承接产业转移和推进劳动力转移工作的意见》(梅市发[20**]44号),激励大埔籍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帮助企业解决招工难问题,为建设绿色城乡、推动科学发展提供劳动力资源支撑,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提高思想认识
促进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是改善发展环境,破解发展难题,实现我县新一轮大发展的重要举措;是扩大招商引资、促进工业生产基地发展和解决企业招工难的有效手段;是改善和提高农村生活水平、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途径。各镇(场)和各有关部门要站在落实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的高度,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转移就业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加强领导,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向本地企业、新兴产业转移就业。
二、增加就业岗位
(一)开发就业岗位。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加快推进产业和劳动力“双转移”的重大战略决策,立足山区实际,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和特色产业。把工业生产基地和陶瓷等各类企业作为吸纳农村劳动力的重要载体,县招商办要认真制订吸纳本地农村劳动力的具体办法,确保县内工业生产基地和陶瓷等企业吸纳本地劳动力的比例达到用工人数的80%以上。
(二)拓宽就业渠道。充分发挥投资和项目带动就业的作用,抓好招商引资和项目促建工作,吸引更多项目落户大埔,加快城乡基础设施建设。把安排本地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与招商引资同步进行,并将其作为检验招商引资成效的一项重要评价标准。
(三)鼓励自主创业。积极营造“崇商重企”的良好氛围,加强政策支持服务等综合措施,推动民营经济快速发展。积极发展多元化创业主体和多种创业形式,促进创业带动就业,鼓励和扶持个人自主创业。
(四)力促就地就近就业。以高陂镇、茶阳镇、三河镇和县内企业为依托,建立灵活就业基地,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承接企业部分生产加工环节,开辟生产车间或村居作坊,让更多的农村劳动力就地就近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