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市畜牧业发展评比工作方案
为加快畜牧业发展,促进我市由畜牧业大市向畜牧业强市的跨越,早日建成优质安全畜产品供给功能区。经市政府同意,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畜牧业评比活动,并制订20**年度评比工作方案如下。
一、评比项目
(一)规模养殖科技示范场(户、小区)评比
在全市评出30名规模养殖科技示范场(户、小区),以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畜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示范带动全市畜牧业规模化、标准化、健康化养殖的大发展、大提高。
(二)有突出贡献的畜牧科技工作者评比
在全市评出20名有突出贡献的畜牧科技工作者,以充分发挥畜牧科技人员在推进畜牧业科技进步中的主力军作用。
(三)优秀畜牧科技服务机构评比
在全市评出20个优秀畜牧科技服务机构(包括县市区畜牧兽医局、动物卫生监督所、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乡镇防疫办公室、区域畜牧兽医站),发挥畜牧科技服务机构在领导组织推动畜牧科技进步中的作用。
(四)畜牧业发展先进乡镇评比
在全市评出20强畜牧业发展先进乡镇,以充分发挥乡镇党委政府在领导、组织、服务畜牧业发展中的主力军作用。
(五)畜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评比
在全市评出3个畜牧业先进县(市、区),以充分发挥县(市、区)党委政府在畜牧业发展中的领导和政策推动作用。
二、评比条件
(一)规模养殖科技示范场(户、小区)评比条件
养殖规模大,科技水平高,经营管理好、效益高,具有良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有突出贡献的畜牧科技工作者评比条件
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在畜牧科技工作中做出较突出业绩贡献,群众公认。
(三)优秀畜牧科技服务机构评比条件
工作规范、制度健全,工作务实,业绩突出,群众公认。
(四)畜牧业发展先进乡镇评比条件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推动服务畜牧业工作突出;畜牧业发展业绩领先。
(五)畜牧业发展先进县(市、区)评比条件
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政策落实好,自主政策力度大;畜牧业发展经费投入足;畜牧业发展成效显著。
三、评比办法
(一)坚持实事求是,公开、公平、公正的评比原则。
(二)细化制定具体考核评比办法,采取量化打分的办法量化考评。
(三)县市区根据具体考核评比办法,择优选择推荐本辖区内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申报。
(四)市畜牧局牵头,市农委、市财政局参与共同成立评比表彰考核组,通过现场考核,对照量化打分标准,量化打分,择优评出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五)对于科技工作者奖、优秀畜牧科技服务机构奖评选,同时采用群众评议和社会评议法。
四、奖励标准
市政府设立专项资金,对评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