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技术实施孵化基地和软件园入孵入园管理办法
龙湖区建立专利技术孵化基地、汕头软件园龙湖园区(以下简称园区),是面向专利发明人、软件开发企业,提供软、硬孵化条件,迅速将有市场前景的专利技术和应用软件商品化或产业化。通过龙湖区科技局提供场地、服务,依托良好环境和条件,对专利产品和软件产品等在公共平台中向外推介服务,使企业从源头上对持有专利技术和软件项目进入园区孵化创业,造就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企业。提高整个龙湖的综合实力和整体竞争力,从而推动高新技术的发展,促进龙湖区域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
一、入园条件
1、申请入园项目必须是在我区注册登记的企业。
2、申请入园必须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或经专家确认有技术创新的项目的企业和个人。
3、软件项目必须是获得软件著作权或经专家确认有技术创新的项目。
4、入园的项目必须是符合本区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路线可行、市场前景好的项目。
二、审批程序
1、符合入园条件的项目必须以企业的名义向区科技局递交入园申请书。
2、区科技局对申请要求入园企业进行考察,经考察对基本符合条件的企业由区科技局聘请汕头大学专家组对项目的技术路线、先进性等进行综合评估并提出意见。
3、区科技局根据专家组评估意见对符合入园条件项目报区科技领导小组审批。
三、优惠措施
对入驻龙湖区专利技术孵化基地、软件园的企业,区政府将在政策上、资金上给予扶持,为创业者提供一个发展平台。
经批准入驻基地、园区的企业,可给予以下优惠:
(1)入驻基地、园区的企业免收三年租金。
(2)优先安排区级科技三项经费。
(3)帮助企业申报上级各类科技计划。
(4)帮助企业申报各类科技型企业。
(5)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可参加我区专业技术职称评聘。
(6)通过园区信息平台为企业发布国内外先进科技信息。
(7)不定期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到园区讲学,组织人员培训。
(8)协助企业引进优秀专业人才,为企业与高等院校进行“产学研”合作牵线搭桥并开展技术研讨、交流活动。
四、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