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机构职能介绍
1、贯彻执行国家、省和杭州市有关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的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拟订有关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行政管理的地方性政策,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2、负责组织xx市城市总体规划和城镇体系规划的编制、调整、修订和报批工作;负责组织城市近期建设规划和详细规划的编制工作;负责指导村镇规划编制、审查工作。
3、负责全市建设项目选址定点,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核定建设项目用地具体位置,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4、负责审核在城市规划区、村镇规划区内新建、扩建、改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理线等各类工程设施,核发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或临时(杂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负责检查城市规划区和村镇规划区内建设工程的实施和规划竣工验收工作。
5、负责管理村镇规划建设许可证;负责管理村镇建设匠;负责办理涉及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管理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事项。
6、负责城市测绘管理工作;负责城市规划、测绘行业管理工作;负责全市规划和测绘的信息、档案工作。
7、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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