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整合教育管理资源,打造农民工党员服务平台。相对而言,农民工党员所处的社会环境更为复杂多变,他们的理想信念和人生价值所经受的冲击更为激烈。因些,加强党员服务中心建设,突出人性化管理,对提高农民工党员参与教育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较大的帮助。前阶段,我们狠抓了党员服务中心的筹建工作。从已经投入使用的几家党员服务中心运作情况来看,存在着一定的问题,但一些基本功能还是发挥了预想的作用。下步工作中,我们打算着力整合党员教育管理资源,对党员服务中心的建设进行进一步的完善提高。在整体定位上,把党员服务中心建设成为与党校并驾齐驱的党建第二阵地,党员服务中心与党校要有同等的级别地位。在资源配置和功能设置上,与党校的主要功能要有所区别,要有侧重点,突出管理和服务的内容。要拓展党员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功能,考虑把党内信息系统平台、远程教育网络平台纳入服务中心内。在具体工作上,要由以管理为主转向以管理和服务并重,并把强化服务,突出人性化管理作为凝聚农民工党员的主要手段。比如,通过简化手续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接转服务,通过挂靠管理、提供活动场所,为流动(临时)党组织提供服务,通过组织动员党员志愿者,为困难党员提供帮助等等。
4、丰富教育管理载体。
前面分析到,农民工党员群体具有动态分散性、现实趋利性等特点,在面上、线上强化日常教育管理的同时,要根据群体特点,有针对性地设置教育管理载体,点上开花。要大力开展党内“凝聚力”工程,通过先锋示范、互帮互助、民主实践、素质培养等活动,使农民工党员乐于亮身份,乐于参加组织活动,解决教育管理主动性和积极性问题。
一是党员示范活动。党员先锋工程的触角要向农民工党建领域延伸,要根据农民工党员群体特点,适当降低标准,给予更多的普通农民工党员精神和物质上的激励。年底,第三批次先进性教育就要开始,可以结合先进性标准的拟定,根据岗位特点,分类制定农民工党员“优秀”的具体标准。具体操作可以放到镇级,农民工党员在镇级优秀党员中的比例扩大。有条件的村、企业、社区,可以通过开展年度党员评议活动,对一些表现优秀的农民工党员进行必要的精神物质奖励。在优秀评定时,要更多地面向广大的普通党员,包括农民工党员,切忌有限的优秀名额集中在少数党员干部身上。
二是党内互助活动。以“双服务”(党组织服务党员、党员服务社会)为核心内容,大力开展党内互助活动,比如:对口帮扶活动,党内互助基金捐助活动,“爱心卡”活动等等。在农民工党员教育管理中,在物质帮扶的基础上,更要强调党组织在提高农民工党员社会地位上的帮助力度。在非公有制企业设置“示范岗”,吸引优秀农民工党员参加,在生产过程中,带动周围农民工及农民工党员共同提高。在党员服务中心增设“维权岗”,招募党员志愿者,帮助农民工党员维护合法权益。大力开展送温暖活动,帮助身边的农民工或农民工党员解决就业、子女就学及社会保障等具体问题。
三是民主实践活动。在农民工党员组织关系迁转上,涉及到不同类别党组织党员享受政治权利不平衡的问题。要大力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进程,特别是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要畅通党员参与决策、参与管理的渠道。开展党内民主实践活动,关键因素在党组织,决定因素在企业主,因此,重点要在这两个层面进行突破。党组织层面,积极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营造党内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良好环境。定期组织开展党员献计献策活动、“挑刺”活动,并放到民主生活会上,公开谈,公开讨论。党组织形成的决策,由党组织领导班子协调企业管理层落实,并把落实情况作为衡量班子战斗力的重要标准。企业主层面,定期组织“党员业主”论坛,或以会议形式,或依托报纸、电视等媒体,开展企业党建工作交流,提高企业主的思想认识。
四是素质提升活动。非公有制企业党组织发展党员,主要面向管理人员、技术骨干,在普通农民工中发展党员较少。企业党员一般都是农村发展后,进入到企业。因此,在党员“进口”管理上,农村党组织要强化“质量”意识,非公有制企业要强化“结构”意识。在党员“出口”管理上,基层党组织要求“从严”的呼声比较强烈。《党章》规定的不合格党员标准,在具体执行时,涉及面较广,有很大难度。是否可以在不同类型的党员群体中,开展“不合格党员标准”的讨论活动。在提高现有农民工党员素质方面,依托市、镇(街道)党校、职成校、电大、农函大、村级党校,通过成立讲师团、“菜单式”课程、学分制培训等形式,组织开展党员政治思想教育、适用技术和专业技能的培训。
(注):对农民工党员数量的统计,主要范围是组织关系在“两新”党组织及农村党组织工业支部的农民工党员。由于外来“隐性”党员的客观存在,以及一些本地农民工党员组织关系未及时迁转,本文中的农民工党员有关统计数字比实际农民工党员数量要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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