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树立“社区意识”,通过参加“党员责任区”、 “阳光工程”、“志愿者服务队”等活动,把好的思想、好的作风带到社区,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和桥梁纽带作用,密切党与群众的血肉联系,树立良好的党员形象。
4、尊老爱幼,关心邻里,帮贫扶弱,真心实意为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履行社区居民应尽的责任和义务,争创文明家庭。
5、带头倡导健康文明的社区文化,主动参加社区的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环境建设、文化建设,为社区建设出谋划策,贡献力量。
6、带头遵纪守法,勇于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关键时刻敢于挺身而出,同不良现象和非法行为作斗争。
三、工作机制和推进措施
(一)构建组织管理网络
1、街道办事处建立在职党员活动指导委员会。主要职责是:在街道办事处党工委领导下,发动、组织社区内在职党员参与地区性、社会性、群众性、公益性的活动,参与社区建设与管理;对各社区在职党员联络站实行组织领导和活动指导;不断拓展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的内容、途径,并形成长效机制。指导委员会以街道办事处党工委为主,吸收部分驻区单位分管领导、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和在职党员代表参加。
2、社区建立在职党员联络站。主要职责是:在社区党组织的领导下,动员、组织本社区在职党员参与社区的建设和管理,按照社区指导委员会部署的任务,组织在职党员联络小组开展具有本社区特色的活动,对在职党员进行管理监督,负责对党员情况的综合、分析和反馈。联络站由本社区党组织负责人、在职党员代表和责任心强的离退休党员领导干部组成。
3、社区内建立在职党员联络小组。社区可将楼组相邻、职业相近、休息日相同的党员,划分为若干个联络小组。联络小组的主要职责是:按照在职党员联络站的要求,负责召集、组织在职党员参加社区活动。在职党员联络小组组长可以指定在职党员领导干部或有威信的党员,也可采取推荐的方式产生。
4、楼(组)设立在职党员联络监督员。主要负责对在职党员的联络和监督,并适时将在职党员在社区的表现情况通过联络小组向社区联络站反馈。联络监督员可从热心于社区建设的在职党员、入党积极分子和群众代表中挑选。
组织管理网络组成人员名单于12月15日前报送区委组织部。
(二)建立健全工作制度
1、建立情况反馈制度。社区楼(组)的联络监督员每季度向联络小组,联络小组每半年向社区党组织,社区党组织每年向街道指导委员会反馈、汇报在职党员情况;社区党组织每年同时向区委组织部和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反馈一次情况。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在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时必须征求社区党组织的意见,并做好备案。另外,根据需要可随时进行沟通反馈和征求意见。
2、建立评优奖惩协审制度。凡党员在单位提职晋级、民主评议、受区以上表彰奖励,推选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劳动模范时,必须书面征求社区党组织意见,社区党组织具有知情权、参与权、建议权和监督权。社区党组织在模范党员之家、社区优秀党员等评选时,也要征求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的意见。对在社区生活和社区建设中有不符合党员身份的言行者,一律不得参加评先评优。
3、建立双向服务制度。社区党组织在发挥在职党员作用的同时,也要从政治上关心、生活上帮助在职党员,为他们排忧解难,不断激发在职党员服务社区、奉献社区、回报社区的热情。
(三)、加强领导,精心组织
1、提高认识,层层动员。各级党组织要把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监督作为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一项具体措施,作为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步骤,作为推进社区党建“三级四方共建”活动的新举措。党组织书记要负总责、亲自抓,切实加强领导,把此项工作作为社区党建的突破口,切实摆上工作日程,努力开创社区党建工作新局面。各单位要在11月20日以前,召开动员会,安排部署工作。
2、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精心设计,认真准备,首先要做好党员的调查摸底、登记造册工作,组织党员填写《联系卡》。党员要在12月15日前持《联系卡》到社区党组织报到。单位党组织按照党员所在社区进行分类并负责与社区党组织对接。社区党组织要建立“一人一卡”的《在职党员基本情况登记卡》,与党员所在单位建立经常性的联系。全区社区党组织与在职党员的对接工作应在12月20日前结束,区委组织部将适时进行检查。
3、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各基层党组织要按照市、区委的统一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对此项工作进行认真研究,与党员所在社区党组织密切配合,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各党(工)委要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加大工作指导和协调力度,并善于发现和培养典型。社区党组织要本着“提高质量、活动适量、发挥特长、形式多样”的要求,把发挥在职党员作用与其自身职业特点、专业特长结合起来,设置适合在职党员参与社区建设和管理、服务的岗位,为他们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在工作推进过程中,各党工委至少要培置一个亮点,发挥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工作。要通过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使在职党员双重管理监督工作逐步规范化和制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