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与时俱进,选好配强村级班子。牢固树立“自己不会富,不能当干部;带领群众富,才是好干部”的用人观念。凡是村级班子岗位出现空缺的,要最大限度地从农村致富能手中培养,从外出创业有成的人才中回请,从乡镇机关分流的人员中物色,从已有项目基础的村干部中培养。继续抓好后进村整顿,为村班子正常工作创造良好环境。
(二)强化教育培训,全面提高农村干部党员素质。把农村干部培训纳入整个干部培训的总体规划。充分利用各级党校、农村党员干部远程教育网络和外出参观学习等形式,加强教育培训,增强农村干部党员为民服务的意识,提高他们执行上级政策的能力、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管理村级公共事务的能力和维护稳定构建和谐社会的能力。
(三)落实资金,为星级化管理奠定物质基础。加大对村级转移支付的监管力度,专款专用,不得挪用,确保村组干部固定补贴或误工补贴与星级化管理挂钩并做到正常发放;大力发展集体经济,增强干部党员为群众办事服务的手段,确保村级组织正常运转。
(四)改革财务体制,为星级化管理创造良好外部环境。继续对农村财务管理体制深化改革,全面实行村账乡管,取消村会计,每村设一名报账员,采取微机化管理,县乡联网,村级财务及时规范公开,进一步提高农村财务规范管理水平。
(五)创建活动载体,为农村党员干部发挥作用搭建平台。大力实施农村党员干部“三双”富民工程,加大资金、信息、技术支持力度,帮助党员干部带头致富,带领群众共同致富。推广“产业+支部”模式,充分发挥党组织在发展农村经济中的作用。为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充分发挥他们在农村“三个文明”建设中的作用。
四、组织领导
实行农村党干部党员星级化管理,是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快推进全市小康社会进程,加速赶超全省中等发展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抓好落实。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级要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对星级化管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各县市区要按照本意见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利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实行星级化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方法步骤和政策规定,使之家喻户晓,形成浓厚的工作氛围。为加强组织协调,县市区要成立领导小组和办公室,专门负责推行星级化管理工作。
(二)落实责任,扎实推进。县市区党委书记是推行星级化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经常到村调查研究,指导工作。实行乡镇党政班子成员和其他科级干部包村责任制,特别是乡镇党委书记要对这项工作负总责、亲自抓;分管的同志要认真负责,严格程序,确保星级化管理平稳过渡。要定期组织召开调度会、经验交流会,推动这项工作不断完善提高。
(三)严格考核奖惩。从今年开始,各县市区抓基层组织建设的情况列入年度目标考核体系,与两大“天字号”工程一并考核。抓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工作成效,作为考核县乡党委和党委主要负责同志政绩的重要指标,作为基层干部选拔任用、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对推行星级化管理工作情况,明年3月底,市委将统一组织验收。
(四)鼓励工作创新。各县市区在充分学习借鉴“平原经验”的基础上,要紧密结合当地实际,解放思想,大胆创新,不断完善新机制,创造新经验,激发农村干部党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积极性,发挥出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