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搜: 古代诗歌   名言名句  日记100字  员工手册
 
当前位置:学学咯公文写作网报告总结计划工作意见农村村村响意见» 正文

农村村村响意见

[09-19 20:38:52]   来源:http://www.xuexue6.com  工作意见   阅读:6188
概要:3、科学规范组织施工。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并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科学组织施工。严禁“三无”工程项目上马。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器材招投标制度。对农村有线广播“村村通”工程所需设备、器材,应按照《政府采
农村村村响意见,标签: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http://www.xuexue6.com
3、科学规范组织施工。实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建设标准和规范,并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科学组织施工。严禁“三无”工程项目上马。要严格执行预决算审计、竣工验收、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严格执行设备器材招投标制度。对农村有线广播“村村通”工程所需设备、器材,应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和要求组织采购活动。

4、建立考核制度。各地要建立对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的管理,把相关职责任务层层分解,建立起相应的考核制度。各级政府要定期对有关部门完成计划、任务、工程进展和工作绩效等情况进行考核。在各地“村村响”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后,省广电局将会同财政厅对各地“村村响"工程建设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5、强化监督机制。省广电局和省财政厅将对各地实施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进行全过程跟踪和监管。建立项目监督和信息通报制度,组织不定期检查。要增加“村村响”工作的透明度,大力实施廉洁工程。各级政府要在公开媒体上公布“村村响”年度建设计划项目、预决算资金、完成情况等内容,通过公示等方式,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各地应严格执行项目计划实施,因客观原因,项目计划确需变动的,应按原程序上报批准。

四、实施全省农村有线广播“村村晌"工程资金的管理

1、工程建设和运行维护经费。原则上由当地政府负责。市、县(市、区)政府应按照省“两办”文件(浙委办[20**]66号)要求,落实好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的专项资金。各级财政部门要充分认识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的重要性,要把各行政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建设和维护经费,列入政府的年度财政预算并足额安排,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的任务。

2、省财政建立专项补助和奖励资金。省财政从20**年到20**年设立有线广播“村村响”建设专项资金,主要采取以奖代补形式。重点向经济欠发达地区和部分财政困难市县倾斜(补助或奖励地区名单见附件一)。

3、省级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的依据和标准。

(1)行政村数量确定。各市、县(市、区)行政村(含农村社区、农村居委会,下同)数量以省统计局发布的20**年底的数据为准。

(2)专项资金补助(奖励)标准。行政村有线广播“村村响”建设每个村按以下标准补助:一类地区5000元/村;二类地区4000元/村;三类地区3000元/村;四类地区2000元/村;五类地区1000元/村。

4、省专项资金补助(奖励)申报程序和资金管理办法。按照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广播电视局《关于印发(浙江省广播电视“村村通”建设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浙财教字[20**]98号)要求执行。省财政厅、省广电局将根据各市、县(市、区)上报的实施方案和工程建设进程,对属于一、二、三、四类地区先预拨50%建设补助资金,待该地区工程任务完成并经省广电局、省财政厅验收合格后,再下拨余额;五类地区待全部任务完成并经省广电局、省财政厅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下拨补助(奖励)资金。各实施单位《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建设专项资金申报书》(附件二)和《有线广播“村村响”工程实施计划明细表》(附件三),须经同级人民政府批准,于20**年2月中旬前上报省广电局、财政厅,同时应上报市广电行政管理部门备案。

 
                省财政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七日


上一页  [1] [2] 


Tag:工作意见安全生产工作意见,安全工作实施意见报告总结计划 - 工作意见
 
 
[ 快讯搜索 ]  [ 加入收藏 ]  [ 告诉好友 ]  [ 打印本文 ]  [ 关闭窗口 ]

 
  相关评论

 
分类导航
最新更新
点击排行
 
网站首页 联系我们 | 网站地图 | 范文 | 管理 | 知识 | 作文 | 祝福 | 学习方法 | 诗词 | 幼教 | 英语 | 语文 | 试卷 | 教案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