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方法步骤和任务要求
这次集中整建的主要对象是:村级班子不健全或软弱涣散,特别是合并村班子严重不团结、不协调的村;村干部能力素质不适应,经济发展长期滞后、新农村建设步伐缓慢的村;长期不稳定或存在较大不稳定因素和苗头的村;村组财务管理、干部作风等方面问题比较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村。
集中整建工作从20**年元月初开始,到20**年4月底结束,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教育、调查摸底(30天)。一是搞好宣传动员。工作组进村后,要召开村组干部会、党员大会、村民代表会议或群众大会,向党员干部群众宣传集中整建的目的意义、任务要求和方法步骤,提高党员干部和群众对集中整建重要性、必要性的认识,提高党员群众的参与意识,为整建活动顺利进行创造良好的思想舆论环境。二是深入调查摸底。采取入户走访、召开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表等形式,结合年终工作总结和对村级干部的民主测评、民主评议情况,摸清村级班子的现状和主要问题,党员干部队伍的现状和普遍存在的问题,群众反映强烈、迫切需要解决的突出问题,以及影响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深层次问题,并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根源。三是制定整建工作方案。按照“一村一策”的原则,根据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产生的根源,制定出针对性较强的整建工作实施方案。
第二阶段:解决问题、集中整改(60天)。一是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各工作组要立足驻村实际,对村上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潜在矛盾深入分析研究,查找根源,采取有效措施,下功夫加以解决。对因各种矛盾交织而长期不稳定村,要认真分析原因,积极协调有关部门,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对经济发展长期滞后、新农村建设步伐缓慢的村,要协助村两委会制定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路子,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解放思想,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培育和发展骨干产业,努力推进新农村建设步伐。对于财务管理混乱、群众意见较大的村,要进行财务审计,严肃处理违法违纪的人和事。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热、难点问题,要采取立项整改的办法,千方百计予以解决。因各种原因一时解决不了的要向群众说明情况,创造条件加以解决。二是抓好班子整建。首先要着眼于思想整顿。对“两委会”班子不团结、不协调的村,特别是去年合村并村后没有完全理顺的村,要组织召开“两委会”班子民主生活会,开展积极健康的批评与自我批评,查找班子成员存在的思想问题,消除隔阂,化解矛盾,在统一思想的基础上,统一村级财务,统一工作机制,切实增强班子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对村干部能力不强、素质不高的,要加强教育培训,通过指路子、教方法,努力提高其带领群众发展经济的能力。要在思想整顿的基础上,配好村“两委会”班子,尤其是要选好配强村党组织书记。村党组织书记原则上要采取公开选拔的办法产生。对素质差、能力弱、群众不信任、难以胜任工作的干部要坚决予以调整。三是建章立制。要按照中办、国办《关于健全和完善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意见》(中办[20**]17号文件)和宝市组发[20**]64号文件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村委会工作制度,健全村务公开和村民及村民代表大会、民主议事和决策、民主评议村干部、财务管理等民主管理制度。有村办企业的村,要认真吸取府谷爆炸案的沉痛教训,完善和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决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三阶段:检查验收、巩固提高(30天)。整建村存在的突出问题得到解决后,各驻村工作组要按照这次集中整建的目标要求进行自查验收。要召开领导班子会、党员干部会和群众代表会,通报整建工作进展情况及成效,认真听取干部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寻找差距和薄弱环节,采取措施及时予以改进。要按照“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让与会人员对集中整建活动进行民主评议。凡不满意票超过30%的,视为自查验收不合格,要继续进行整建。满意和基本满意票合计达到70%以上的,视为自查验收合格,可查漏补缺,制定巩固成果的措施和办法。自查验收工作结束后,各工作组向县委组织部写出验收申请,县委组织部组成专门的考核验收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和办法逐村进行验收并合格后,工作组方可撤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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