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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20**]9号文件和省委[20**]23号、江都市委[20**]17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发挥人大代表的主体作用,畅通人大代表与广大选民的联系渠道,经研究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人大代表之家”创建活动。为确保这项工作有条不紊、扎实推进、取得实效。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中央、省、市委文件精神为指导,以《代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提高代表综合素质、增强代表参政议政能力、充分发挥代表作用为目的,不断丰富人大代表的活动内容,打造人大代表学习视察、走访联系、接待选民、履行职责的有效载体,构建代表畅达民意、联系选民的桥梁与纽带,保持代表与选民之间的零距离,使人大代表真正成为广大选民的贴心代言人,推动全镇人大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内容形式
1、创建方式。 “人大代表之家”以镇人大代表为主体,驻镇的省、扬州市、江都市人大代表共同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设立应充分利用代表相对靠近、易于集中、便于联系选民的村部有效载体组建。依据这一原则,全镇共创建“人大代表之家”23个,均以各村村部建立。每个“代表之家”推选一名负责人,牵头负责代表的召集、学习、视察、联系选民、接待来访等各项活动。
2、具体要求。 “人大代表之家”的建立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符合“五有”的要求。
一是有场所。 这是创建“人大代表之家”的先决条件。每个“人大代表之家”必须要有相对固定的活动场所,并配有桌椅、电话、资料柜等办公设施。活动场所视条件可能,尽量设专用型,也可设兼用型。
二是有牌子。 为便于联系选民,每个“人大代表之家”都要在醒目的位置,悬挂统一制作的标志牌。
三是有制度。 “人大代表之家”要建立《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职权》、《人大代表之家活动制度》、《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代表述职制度》等一系列制度,并放大上墙。
四是有计划。 各“人大代表之家”要结合各自所属选区范围内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全年人大代表的活动计划,每个季度“人大代表之家”活动1-2次,全年不少于6次。
五是有记载。 “人大代表之家”每次活动后,要明确专人记载,记载的主要内容为“四簿四卡”即:《代表活动考勤登记簿》、《代表活动情况记录簿》、《代表接待选民来访登记簿》、《代表为选民办实事登记簿》和《代表履行职务登记卡》、《代表建议办理登记卡》、《选民意见转办情况登记卡》、《代表联系选民登记卡》,每位代表应如实详细地填写《人大代表工作手册》。
3、活动形式。 “人大代表之家”可采用学习交流、走访接待选民、调查视察等多种形式开展活动,活动时,可根据市、镇人大的安排或实际需要。邀请部分相关人员一起参加。
4、活动内容。 学习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对贯彻执行法律、法规、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决议,决定的情况进行视察、检查和调查;听取有关部门的工作情况汇报,走访选民,接待来访,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协助本级人民政府推行工作;交流代表活动经验;提出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建议和意见;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议题开展活动。代表活动结束后,应将有关情况及时向镇人大书面汇报。
三、时间安排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的要求,我镇必须在4月28日之前,全面完成“人大代表之家”创建任务。围绕这一目标,在时间安排上,计划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为准备工作阶段(时间从15日-18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制定创建“人大代表之家”实施意见,出台各项制度及各种表格等软件资料,划分“人大代表之家”的建立范围,召开镇人大主席团会议和创建工作动员会议。
第二阶段为组织实施阶段(时间从19日—26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按照要求及标准,全面实施“人大代表之家”创建工作,做到门前有牌子、墙上有内容、橱内有资料。
第三阶段为检查验收阶段(时间从27日—28日)。这一阶段的主要任务是组织镇人大主席团成员及相关人员,对全镇“人大代表之家”的建立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创建工作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在此基础上,“人大代表之家”要及时组织代表活动,力争在5日初普遍开展一次活动,并有详细记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