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逐步实行“以省级复制为主”的供片体制
各地要逐步实行“以省级复制为主”的供片体制,即:由省级电教机构根据党员教育的总休要求,按计划定期编辑复制教材,统一征订到基层党组织。实行这种办法,要注意以下问题;
1、编辑复制全省通用教材要保证质量。对全国通用教材,各省(区、市)要完整、及时地复制提供给基层党组织。
2、供片主要渠道是内部交流,应尊重制作版权,不得擅自复制出售。
3、党员电化教育不得以盈利为目的,录像教材可适当收取成本费,实行优质低价。要给基层党组织选择录像教材留有余地,对电教片的订数不能提强制性要求,对贫困地区价格要适当照顾,有的可免费。
4、基层党组织要积极做好全国、全省通用教材的订购工作,满足播放收看的需求。
六、切实加强党员电化教育播放网点的建设 由于各地经济发展不平衡,开展电教工作的水平不一,网点建设要从实际出发,不搞一刀切。
省、地、县、乡四级电教网络已基本形成的,播放网点建设应逐步向村级发展。还没有形成四级网络的,应抓紧乡镇电教网点的建设。
要加强城市党员电教工作力度,进一步推动机关、街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的播放网点建设工作。
网点建设要本着勤俭、实用的精神,从现有条件出发,同乡镇党校、业务党校、党员活动室等结合起来,一室多用,尽量减轻基层负担。 七、努力抓好播放收看工作的落实 播放点设在村或车间、居委会、学校等党支部的,一般由专职或兼职基层电教员每月播放一次;播放点设在乡(镇)或街道办事处等基层党委的,由基层电教员携带设备巡回到各点播放,逐步做到每1-2个月播放一次;利用电视台、有线电视台或电视差转台开办党建专栏节目或播放党员教育录像教材的,要事先发出通知,组织党员按时收看。
基层党组织播放的党员教育录像教材,要以上级组织部门提供的为主,从其他途径引进的录像制品,须经党组织负责人批准后,方可组织播放。
要把党员电教片播放工作纳入基层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定期检查和总结。基层党组织要建立健全播放收看工作管理制度,做好播放收看的具体组织工作。做到播前有提示,播后有讨论,情况能定期反馈。
加强基层电教员队伍的建设。要挑选政治素质较好,热爱电教工作,有一定文化程度的同志担任基层电教员。要注意创造条件,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关心他们的工作和生活,使他们能够尽职尽责地做好工作。
八、积极筹措和严格管理党员电化教育经费 筹措党员电化教育经费,要按照中央组织部、中央宣传部(组通字[1994]5号)文件精神执行,即:地方应列入各级财政预算;企业、事业单位在企事业管理费中列支。县以上各级党委每年要拿出一定比例的党费用于党员电化教育的工作。
党员电化教育经费要严格管理,加强监督,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要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国家财政有关法规和制度。
中共中央组织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