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工作要求
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要树立抓软环境建设就是抓生产力、抓发展的理念,要以加强领导干部作风建设为契机,精心组织、统筹安排,确保软环境集中整治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动员全社会力量,形成集中治理软环境的强大合力。各单位要紧密联系实际,设计有效载体,将软环境建设纳入日常业务工作之中,构成一项集中整治的系统工程;宣传、广播电视部门要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以丰富的栏目吸引人,以生动的事例警示人,以积极的宣传引导人,为搞好软环境的集中治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通过发动全区干部群众的广泛参与,努力营造人人关心软环境建设,全民参与软环境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落实目标责任。镇党委要求,这次软环境集中治理活动中,按照各自分工范围,负责对各项治理任务的牵头、组织和协调工作。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一把手是本单位软环境建设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治理工作负总责。各级、各部门要根据所承担的治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力求目标明确,任务具体,责任到岗,项目到人,成果到位。
(三)加强监督检查。镇治软办要组织力量对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集中整治软环境的全过程进行跟踪检查。要通过明查暗访的形式,随时抽查各单位整改措施落实情况,对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该批评的要批评,该通报的要通报,该曝光的要曝光,该处理的要处理。
(四)建立激励约束机制。要把软环境治理工作的成效与各单位的目标管理挂钩,与领导班子的政绩考核挂钩。建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负责,其他人员责任自负”的责任追究机制。集中整治软环境结束后,镇治软办将组织对软环境建设情况的民主测评,作为考核各部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之一。
(五)建立信息定期报送制度。各村(居)民委员会、镇属各部门要确定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每周将本单位开展集中整治软环境工作情况报送镇党政办。
中共委员会
镇人民政府
20**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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