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擅自提高住房补贴标准或扩大住房补贴范围的,收回多发的补贴款。
2.隐瞒住房情况,多领住房补贴的,退出多领的住房补贴。
五、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应退房、补款、退款的,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办理清退手续,拒不清退的从严处理。对弄虚作假、隐瞒不报、以权谋私情节严重的,给予党政纪处分或组织处理。
六、对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问题的处理,按干部管理权限由各级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办公室提出意见报同级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审定。对垂直管理部门的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问题的处理,按属地管理原则由当地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办公室报同级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领导小组审定。
七、对在房改和住房管理工作中弄虚作假以及有其他违纪行为的人员,给予党政纪处分。单位违反住房规定情节严重的,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八、军队转业干部在军队和地方重复享受住房优惠政策的,超过规定标准部分按本处理意见处理。
九、各市根据本处理意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报省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办公室审核,省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领导小组批准后执行。
十、本处理意见由省领导干部违反住房规定专项清理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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