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事业单位改革。指导市卫生局制定卫生事业单位改革总体方案,推进卫生事业单位改革。除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外,全市有事业单位的40个部门的总体改革方案都经批准实施,并针对存在问题,及时提出对策措施,促进事业单位改革不断深化。
——完善事业登记管理。认真贯彻《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调整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依法开展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变更登记、注销登记,认真审核事业单位法人年度报告书,切实有效地对事业单位法人实施监督管理。组织举办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首期培训班,参加培训人员63人。
三、优化公务员结构,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认真抓好公务员招考录用。根据上级部署,今年我市面向社会和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考录用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46名,其中乡镇街道机关13名,公安20名,其它市级机关13名。此外,还通过杭州市招考录用4人到市检察院工作、5人到市法院工作。还办理录用从浙江公安高等专科学校毕业生7人、中国刑警学院毕业生1名。组织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大队)工作人员招录工作,招录人员30名。
——做好军转干部安置工作。圆满完成接收军队转业干部43名(其中13名安置在市级机关、10名安置在市公安局、5名安置在乡镇街道、14名安置在市执法局、1名自主择业),随军随调家属20名(其中干部家属1名)。
——严格公务员考核奖惩。完成上年度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个人年度考核工作。全市共有15291人参加考核,其中2115名为优秀、12499名为称职(合格)、24名为不称职(不合格)、5名为其本称职、2名为告诫、9名为不确定等次。并按规定进行奖惩,较好地发挥考核激励作用。
——加强公务员培训。完成公务员初任培训62人,任职培训50人,更新知识培训2800多人。
四、统筹兼顾协调发展,各项人事管理扎实开展
——认真做好工资福利工作。一是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标准和增加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共有1600名在职和离岗退养人员增加工资,4100名离退休人员增加离退休费,人均增加工资或离退休费50元。二是贯彻杭州市“同城待遇”有关精神,结合我市实际,与有关部门制订了规范我市机关及财政补助事业单位奖金福利的意见,既规范各单位奖金福利做法,又较大幅度地提高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福利待遇。三是组织优秀公务员疗休养工作。全年共组织两批共51名优秀公务员赴四川、新疆等地开展健康休养。四是
——认真做好企业军转干部生活解困工作。针对今年以来企业军转干部上访要求解决生活待遇问题,认真贯彻上级有关文件精神,为市委、市政府及时制订出台富委办[20**]89号、富政发[20**]24号关于解决企业军转干部生活困难问题等有关政策性意见,并对各主管部门落实文件精神进行指导和督促。与此同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军转干部上访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较好地维护社会稳定。
——认真做好人大、政协议案提案办理和群众来信来访及市长公开电话承办工作。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完成6个政协提案办理任务,信访办结率在95%以上,市长公开电话承办 件。
五、注重效能建设,机关作风明显改进
——强化学习,提高素质。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双争”活动,积极开展机关效能建设等各项活动,认真传达贯彻市机关效能建设会议及有关文件精神,积极组织学习《两个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增强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自觉性。
——完善制度,规范行为。根据效能建设需要,今年相继出台《岗位目标管理责任制》、《AB岗工作制度》、《政策咨询日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8项制度,还出台了《政策咨询日制度》,较好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长效推进。
——开拓创新,优化服务。开展《机关效能建设调查问卷》活动,组织开展人事政策咨询日活动及上门送服务送政策活动,加强人才人事信息网络建设,不断提高人才人事工作服务水平。
——强化监督,注重考核。加强社会监督,召开行风监督员会议,续聘13名行风监督员。加强政务公开,主要事项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实行公示,增加工作透明度。开展内部监督,召开每月局务工作例会,建立年度岗位目标责任制和月度考核制,有效地促进机关效能建设的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