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年农机化发展形势及重点工作措施
(一) 贯彻落实中央一号文件精神,推广先进适用农机具,掀起了新一轮“农机热潮”。
*年省财政和中央财政安排海南省农机购置补贴资金470万元,其中中央购机补贴专项资金300万元。据初步统计,享受购机补贴的机手1351人(户),补贴机具共计1434台(套),其中补贴大中型拖拉机145台,联合收割机176台,大中型配套耕作机具137台(套),小型耕作机具(手扶拖拉机)976台(套)。
今年的购机补贴工作圆满完成,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反响。主要工作措施是:
一是抓住机遇,多渠道争取资金,为海南省农机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积极向中央和省财政争取资金,今年中央和省财政共安排海南省农机项目专项经费500万元,其中今年中央财政安排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300万元,用于海南省6个产粮大县(市)农民购机补贴;省财政农机专项资金200万元,其中补贴专项资金170万元用于12个市县农民和农机服务组织购买联合收割机购机补贴。 这次农机购置补贴的比例和额度都是海南省历史上力度最大的一次,充分体现了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对农机化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在购机补贴政策的激励和引导下,海南省农村中出现了前所未有的购买使用农机热潮。
二是认真做好购机补贴政策宣传贯彻和实施工作。制定的《海南省*年度农业机械购置补贴资金使用方案 》报经农业部、财政部批准实施后,省农机局立即在琼海市组织召开农机购置补贴工作暨农机作业现场演示会,部署*年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工作,并邀请新闻单位参加会议,对海南省的农机购置补贴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同时在“中国农机化信息网”和“海南省农机化网”上发布海南省“*度农业机械购机补贴目录”,公布海南省补贴机具范围和补贴额度。各市县农机部门注重抓好镇、村两级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的发动工作,通过农机大户的典型带动,带动了一大片农机手购机,很快在农村中掀起了购买使用先进适用农机的热潮。
三是严格执行有关规定,做好补贴资金的使用管理和购机补贴信息档案管理工作。(1)会同省财政厅制定了《海南省农业机械购置补贴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实施细则》,对补贴对象、补贴机型、补贴额度及办理补贴申报程序等事项都作了明确规定。(2)严格控制农业机械售价,避免供货方借补贴之机故意提高补贴机具售价,损害农民的利益,确保农民真正享受购机补贴政策带来的实惠。(3)严格按照有关文件规定做好购机补贴申请、张榜公示、签订购机补贴协议、机具编号和档案信息统计等工作。(4)做好机具供应和补贴结算工作,确保农民及时顺利买到机械,供货方及时拿到补贴资金。
四是做好机手培训、售后服务和质量跟踪调查工作。举办联合收割机和大中型拖拉机使用技术培训班,进一步提高机手的技术水平。认真做好补贴机具质量跟踪调查工作,省和市县农机部门设立补贴农机产品质量投诉站,公布投诉电话,并安排专人负责质量投诉工作,其中省级质量跟踪信息员5人。到目前海南省补贴机具中没有发生集中的质量投诉案件。
(二)加强安全监督管理力度,确保农机安全生产
1.完善农机牌证管理制度,规范农机牌证核发程序标准。严格执行《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农业部两个规定,各级农机监理部门的检验员和考试员严格把关,对不上目录或技术参数超标的机车不予入户,对不参加考试或考试不合格的机车不予发证。*4月,按照省公安厅、省农业厅《关于低速载货汽车和三轮汽车依法交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管理的通知》的规定部署农用车移交工作,指导各市县农机监理站向各公安车管所移交农用车档案。同时,根据省财政厅、发展厅《关于拖拉机等农业机械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从4月1日起降低了农业机械号牌费、证件费和考试费,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2.加强农机安全检查,维护农机作业秩序。组织各市县农机监理部门深入到县以下乡村道路和其他农机作业现场开展田检路查,采取“重点路段,重点时段,重点监督”等安全防范措施,有力维护了农机作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