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工作要点
1.以贯彻《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为契机,努力推动农机化工作走上法制化轨道。(1)全面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机械化促进法》。继续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行政许可法》、《农业机械化促进法》以及农业部42号令、43号令等的学习宣传。 (2)加紧做好《海南省农业机械管理条例》的修订、补充,力争早日提交省人大并通过省人大常委会的审议。(3)对涉及农机管理部门行政许可项目的执行情况开展检查与调研,进一步规范完善行政许可事项。(4)举办一期农机管理人员行政执法培训班,提高依法兴机、依法管机、依法治机的能力。
2.加大购机补贴力度,调动农民投资农机化积极性,加强项目管理。
3.加强农机服务农业生产的组织协调,努力提高水稻生产机械化水平。 (1)抓好春耕、冬种、机收和抗灾救灾等农机化生产工作。(2)做大跨区机收这一品牌项目,扩大作业范围和服务领域。 9月将召开跨区机收经验交流会,进一步推进这项工作的开展。
4.建立新型农机化服务体系,健全服务网络。(1)指导好乡镇农机站建设。加强农机市场管理。积极培育和扶持各级、各类农机协会、农机服务组织和农机大户、制定相关的扶持政策,引导发展。(2)加强信息服务。在海南省农业机械化信息网页上为农民、农机户和农机服务组织提供快捷、及时、准确的服务。建立省、市、县三级农机使用者协会,形成比较完整的服务网络。
5.加强技术推广与培训,努力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1)大力推广应用农机新技术,新机具。计划全年新增新型水稻联合收割机400台。(2)继续开展农机大户培训,组织好农机科技入户工作。
6.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管理,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农业部41号令的规定,切实加强对拖拉机培训市场的管理,提高培训质量。加强拖拉机驾驶培训学校许可证的年审工作,并依法推进拖拉机驾校的规范化管理,对理论教员和教练员实行持证上岗制度。配合省物价部门开展拖拉机培训收费标准调研,下达新的收费标准。
7.依法行使农机安全监理职能,规范农机安全监督管理行为,促进农机安全生产。(1)全面贯彻落实《拖拉机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农业部令第42号)、《拖拉机登记规定》(农业部令第43号)及其工作规范和拖拉机牌证标准,提高农机安全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规范农机安全监理行为。加强制度建设,落实持证上岗制度,提高农机监理信息化水平,积极推进拖拉机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工作的落实。建设拖拉机安全检验检测线试点。(2)进一步落实道路交通事故“五整顿、三加强”要求,强化安全管理。
8.做好农机化统计、宣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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