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是“综合效果”。衡量和评价一个纪检组的工作成效,既要看各项具体工作、具体任务的完成情况,更要看实际工作对于驻在部门深化改革、科学发展、维护稳定所发挥的作用,看各项工作所取得的政治、经济、社会综合效果。具体任务完不成,保驾护航、服务大局只能是空话;而工作的实施过程如把握不好,则会产生不应有的负面影响,服务大局的要求也难以落到实处。因此,我们在具体工作中必须考虑方方面面,讲求综合效果、最佳效果。
二、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找准纪检组长自身的位置
实行统一管理后,有个别纪检组长找不准自己的位置,提出到底应向谁负责,屁股应坐在哪边?因而工作上出现了一些迷惘,工作任务的具体实施中甚至出现了一些偏差。应该说这是当前需要认真解决的一个问题。
对于纪检组长的定位,我认为首先应从两个方面来考虑。一方面,作为市纪委的派出人员,毫无疑问应当对市纪委负责,接受市纪委常委会的领导,完成市纪委安排部署的工作任务;另一方面,作为驻在部门党组的成员,也理所当然地要参加和接受所在党组的集体领导,完成党组交办的各项任务。有的同志说,我是市纪委派出的纪检组长,就是要对市纪委负责。应当说这话没有错。但你又是驻在部门的党组成员,党组成员如果不为党组负责、不接受党组的领导,恐怕就不能说是正确的了。搞清了这一点,坐在哪一边和向谁负责的问题就基本解决了。坐在哪一边?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应当兼而有之,而不应简单地只坐在一边;向谁负责?同样是派出机关和驻在部门兼而有之,简单地只为一方负责是不全面的。要把在两个方面坐位、向两个方面负责统一起来,而不能割裂开来、对立起来。要讲辩证法,而不能搞形而上学。
要把纪检组长的双重身份统一起来,就要树立既是纪委派出机构负责人,又是驻在部门党组成员的意识;在一定意义上还要树立既是纪委派出干部,又是驻在部门一员的意识。所以,想问题、抓工作都不能置驻在部门于不顾。
要把纪检组长的双重身份统一起来,就要处理好监督别人与接受别人监督的关系。作为派驻机构,加强监督应当是第一位的职责;但作为纪检组长,又同时必须自觉接受驻在部门领导及党员、群众的监督。既是监督者,又是被监督者,绝不能以“钦差”自居。工作中要尊重驻在部门的领导,服从工作分工,主动搞好团结,加强配合,防止出现高人一等、凌驾于驻在部门之上的现象。
要把纪检组长的双重身份统一起来,就要在具体工作中注意处理好“娘家”与“婆家”的关系。经常向派出机关请示、报告工作,反映工作动态信息,始终保持与派出机关组织上、思想上、工作上的联系。同时,又要积极参与驻在部门党组的集体领导,根据上级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及时提出贯彻落实的建议,拿出具体实施方案,提交党组研究讨论,并在党组形成决定、决议后带头执行,抓好落实。
三、做好新形势下纪检组的工作,必须主动征得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的支持
没有驻在部门党政领导的大力支持,纪检组的工作必然寸步难行。这一点务请大家在思想上真正搞明白。要使领导给予支持,既靠领导自身的认识和重视,更要靠我们主动地积极地去争取。
讲主动和积极,就是说不能只强调部门主要领导必须重视和支持,我们消极地坐等人家来支持;而应当主动地通过自己的努力去征得领导的理解、重视和支持。领导需要重视和支持的工作太多了,除了一些突发事件和急难险重任务外,谁争取得力度大,领导就会考虑多一些、支持多一些,这也是一般规律。所以,如果你感觉领导重视和支持力度不够,我认为你还是首先从自身多找找原因,看看自己的争取工作做得到不到位,力度够不够大,而不能一味地怨天忧人。
要征得领导的支持,就要注意帮助领导多了解和掌握有关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任务和要求。有关的文件、材料要多送领导看,有关会议精神要多向领导汇报。领导看得多了、听得多了,必然会提高认识,引起重视。我们有个别同志把文件材料往自己抽屉里一放了事,不给领导送阅;会议精神只向组内人员传达而不及时向领导汇报,却在那里埋怨领导认识不高、重视不够,这不是怨错了对象、打错了板子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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