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办天主教、基督教方面的工作。对有关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政策性意见;起草有关文件和部门规章;帮助有关全国性宗教团体搞好自身建设,坚持独 立自主、自办教会和“自治、自养、自传”的方针,培养、教育宗教教职人员;联系宗教界上层人士;审批在有关宗教团体内部使用的宗教出版物的印制及进出口事宜。
(五). 机关党委
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国务院参事室
【代码】146
国务院参事室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是政府中唯一以民主党派和无党派爱国人士为主体的,具有统战性、咨询性的工作部门。全国绝大多数省份和有关省辖市均设置有参事室,除国务院参事室和中国人民银行参事室外,目前全国政府共有参事室36个,参事1000余人。
政府参事由国务院总理和地方最高行政首长任命(聘任),年龄一般在60岁左右,大多是有影响、有代表性、有参政议政能力的爱国民主人士。他们在政府内以个人身份,通过"直通车"的方式反映社情民意,直接参政议政,建言献策,咨询国是,开展统战联谊工作,为推进我国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为加强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1998年,国务院赋予国务院参事室对全国各地政府参事室进行业务指导的职能。国务院参事室经常到各地了解情况,就共同性、政策性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提出意见;通过召开全国或部分参事室参加的会议等形式,研讨参事工作理论,总结交流工作经验,通报交流信息。
50年来,国务院共任命、聘任了172位参事。1988年国务院58号文件下发以前,国务院参事为任命制,文件下发以后,改为聘任制。现有参事34位,其中任命制参事4位,聘任制参事30位。现任主任崔占福,副主任蒋明麟(国务院参事)、陈鹤良、张占弄。
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
【代码】147
一、主要职责
(一) 研究拟定中央国家机关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二) 研究拟定中央国家机关后勤体制改革的政策和办法并组织实施;指导后勤服务单位业务,推动机关后勤服务单位的改革和发展。
(三) 负责中央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中央政府公共资产)的产权界定、统计评估、清产核资和处置(包括房地产),制定相关的规章制度;协调指导中央行政事业单位所属经营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公务用车的编制、配备、更新、报废;管理外宾赠送国家领导人和各部门的礼品。
(四)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财务管理,制定财务管理和会计工作的规章制度。负责中央国家机关社会保障经费、房改经费的预算管理;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部分基建经费的统一支付;负责中央国家机关会计事务管理工作。
(五)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房地产管理,制定房地产管理规章制度。制定中央国家机关办公与业务用房和办公区建设规划,管理基建计划、投资和产权,安排房屋修缮经费和审批维修项目,负责房屋权属登记和调配。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单位土地使用权管理,编制并组织实施建设用地规划。
(六)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拟定实施方案和具体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监管中央国家机关住房二、三级市场;负责住宅物业管理的指导工作。
(七)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部级干部住宅、部分国家公务员住宅和廉租房的集中建设和物业管理,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危旧房改造的组织实施工作。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住房基金、住房公积金的汇总、申报和审核工作。
(八) 负责指定范围的党和国家领导人、已退出领导岗位的领导人以及有关领导同志的生活服务管理。
(九) 负责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的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项目采购。制定集中采购的具体操作方案并组织实施;组织招标工作;根据各部门委托,签订或组织签订采购合同并督促合同履行;制定集中采购内部操作规程;负责各部门集中采购操作业务人员的培训;接受各部门委托,代理中央国家机关集中采购目录以外项目的采购;办理其他采购事务。
(十) 负责中央国家机关及其在京单位人民防空工作。
(十一) 指导并组织实施中央国家机关后勤干部岗位培训,管理机关后勤工人的技术培训、职业资格鉴定和技师考评工作。
(十二) 指导和协调中央国家机关精神文明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绿化、计划生育、爱国卫生、交通安全、首都城市环境综合整治等社会事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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