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出台法规文件,实行领导集体决策。近年来,市政府先后出台了《寿光市建设用地统一征用暂行办法》、《寿光市土地储备管理暂行办法》、《寿光市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公开招标拍卖管理暂行办法》、《寿光市单位或个人自建房土地有偿使用暂行规定》、《寿光市城市规划管理办法》等18个规范性文件,文件的出台为我市规划与国土资源工作提供了保障和依据。同时,我们在决策中坚持领导集体决策。局党组把开好民主生活会和党员组织生活会作为加强和改进局领导班子建设的重要措施来抓。在民主生活会上,积极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并针对查找出来的问题,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具体责任人,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在团结上,班子成员自觉带头坚持有基础的团结、有原则的团结、有核心的团结、能经得住各种考验的班子团结“四标准”,自觉“补台”而不“拆台”。在工作上,坚持集体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一方面,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对全局人事、财务、用地审批、规划审批等事宜集体研究、集体会审、集体决策;另一方面实行局长领导下的切块管理负责制,各分管副局长及其他班子成员受局长委托,按照责任分工自主地开展工作。有关科室无条件地接受块上分管副局长及协助分管领导的管理,做到逐级管理,逐级负责,层层有人管,事事有人抓。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严格规范行政行为
(一)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各科室分别制定了详细的服务流程图,明确每一个环节责任,形成上下衔接、前后协调、内容清晰的工作流程。细化了服务承诺措施,对每一项具体的审批业务,都将科室责任人、基本职能、执法依据、办事条件、服务流程、需提交的全部文件材料要求、收费的标准依据、办理时限、违诺处罚措施及投拆电话等予以公示,增强了机关决策和业务工作的透明度。
(二)严格规范行政行为。一是设立了业务接待处,对所有业务统一在接待处登记、备案,并落实领导带班制度。接待处根据服务承诺,限时完成,每周公布业务承办结果。二是积极推行联合执法。各科室相互协调,杜绝同一业务不同科室多次到同一服务对象的问题。三是严格规范收费行为,收取费用必须以法律、法规为依据,严格按承诺执行。未经批准的收费项目,一律不收。四是严格规范罚款行为。对各类违法用地行为,必须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确立执法以教育、纠正为主、罚款为辅的原则,把握好“严”与“宽”、“硬”与“软”的尺度,克服了以罚代管的倾向。
(三)公开招标拍卖。去年以来,我们为了加快土地使用改革步伐,贯彻中纪委国土资源部土地招标拍卖的指示,先后储备现代二期、现代中学南等1960余亩土地。对市抽纱总厂中密度纤维板厂、华源凯马事业部北院、市林业局办公院等5宗国有土地公开拍卖,创土地收益1亿元。市林业局土地拍卖拍出土地最高价每平方米6422元。为了加大力度,实现供地的提速,我们筹集储备资金1亿元,正在重点运作圣城商住小区、现代商城等近400亩土地的招标拍卖工作,努力实现土地增值。
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使依法行政落到实处
国土资源管理是我国的基本国策之一,依法加强规划、土地、矿产管理事关国家和全民族的根本利益,与经济社会发展及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几年来,我市为进一步加强对土地管理工作的领导,市政府先后成立了土地管理委员会、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土地市场管理委员会、土地收购储备管理委员会,同时根据工作需要成立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领导小组、行政划拨土地有偿使用领导小组、非农业建设用地清查领导小组、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有关部门抓好综合管理,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职能部门具体抓,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局面。为抓好全市的土地管理工作,市里把这项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多次召开市委常委扩大会、市政府常委会议学习上级的有关文件精神,研究贯彻落实有关文件的具体工作措施。市委、市政府的主要领导多次带领有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现场办公,对重要地段、重要位置的建设规划、土地拍卖,亲自现场勘察,亲自检查调度落实情况。市里先后召开了全市城市经营工作动员大会、全市人口资源环境工作会议、清理房地产市场会议和全市城乡建设管理年、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土地开发整理等会议。市政府与各乡镇(街办)政府签订土地管理、耕地保护、创建土地执法模范县、信访责任制等目标责任书,将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执行情况与乡镇(街办)位次管理挂钩,实行一票否决,把土地管理目标责任书完成情况作为评先树优、提拨使用的重要依据。同时,我们还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列入全市“四五”普法的重要内容,把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和村两委成员作为学法普法的重点,充分利用党校这个阵地,对他们进行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系统培训,使其进一步强化土地法制观念,树立依法管地、用地、切实保护耕地的思想。在土地管理系统,我们全面推行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了过错追究制度、行政听证和复议制度、土地信访等制度。对工作人员全部统一着装,实行持证上岗、亮牌办公。并与市第二职业中专建立了国土教育培训基地,对考核不合格、群众反映较大、没有取得上岗证的,实行在职培训,培训期间停发一切福利待遇。这样一来,把各项管理的目标、责任、监督检查规范起来,大力推进土地管理的法治化进程,有效地保证了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在我市的全面贯彻实施。由于措施得力,全局行政水平显著提高,没有出现进京上访、集体上访案件和行政败诉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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