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分步实施及要点
1月-3月,动员部署,制定并印发整治方案,全面安排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市局下达的20**年生鲜乳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及抽检计划、饲料和饲料添加剂质量安全监测方案及抽检计划、兽药监督抽检计划,抓好落实。
4月-6月,组织执法人员对辖区内兽药、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投入品市场和产地检疫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对违规案件严肃查处。计划抽检生鲜乳中转站1个、抽检2批,抽检饲料经营单位样品数2个,生产单位样品数2个,养殖场、户样品数3个,饲料原料样品数1个,按市局要求完成兽药和兽药残留抽样检验工作。
7月-8月,结合动物防疫监督执法年活动,组织人员对辖区内的屠宰场、畜禽交易市场、报检点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分析总结上半年整治活动存在问题、好的经验和做法。配合市局开展法律、法规宣传、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完善用药制度,科学、合理使用合格兽药。
9月-11月,继续开展整治活动,计划抽检生鲜乳中转站1个、抽检2批,饲料经营单位样品数2个,饲料生产单位样品数2个,养殖场、户样品数4个,饲料原料样品数2个。
12月份,全面总结全年生鲜乳、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兽药等质量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全年,谋划来年。
四、组织保障及措施
(一)落实责任,切实加强兽药、饲料打假工作的组织领导。 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认真落实兽药、饲料打假监管工作责任制,实行站长负总责,全面履行兽药、饲料打假属地管理职责,认真制定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具体责任人,对不履行职责或履行职责不到位的,将予以通报并限期改正,对在查办制售假冒伪劣兽药、饲料产品案件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予以严肃查处。
(二)健全生鲜乳、兽药、饲料监管工作机制。认真履行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完善投诉举报制度,健全案件报告和重大案件督办制度,加强监管工作信息报送。
(三)加强生鲜乳、兽药、饲料监管能力建设。要在现有综合行政执法体系的基础上,继续充实执法队伍,加强业务培训,规范执法行为,着力建立一支作风硬、素质高、能力强的执法队伍。
(四)加强合作,扩大宣传,营造氛围。县畜牧兽医局要在县委、县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和信息沟通,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整体效能,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宣传栏、公告、横幅等形式,积极开展农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多种宣传活动,普及相关法律法规,传授识假辨假知识,按照“突出重点,把握时机,营造声势,教育群众”的要求,在社会上形成强大的宣传声势,震慑违法犯罪分子,提高广大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营造安全整治的良好氛围。
(五)完善信息报送制度。各乡镇畜牧兽医站要及时扑捉和上报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过程中信息,掌握详实第一手资料,以便县局迅速组织力量,严厉打击不法经营行为,规范、净化畜产品生产经营市场,着力创建诚信、安全、和谐的畜产品生产、经营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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