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季度:对辖区专业市场内以及周边路段的店牌店招、灯箱广告进行全面清理和规范,拆除一批未经审批的店牌、灯箱广告和一批陈旧破损、有碍观瞻、不良文化、不规范语言文字、难以修复、乱摆乱挂的店牌、灯箱广告。
第三季度:对福马路、福新中路及辖区其它路段沿街店牌店招、灯箱广告进行清理和规范。
第四季度:对城区主要路口、主要干道、广场的门店招牌、指示牌、户外广告等进行再巡查,确保做到统一规范,突出效果。
4、整治违法建设。(分管领导:陈家炎、李利民副区长。责任单位领导:市国土资源局晋安分局、区执法局、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上半年:(1)组织拆除违法建设专项行动。由市、区、镇、村共同组织力量对鼓山、新店、岳峰等地区利用“龙王”台风进行违法占地抢建的建筑,特别是对三环路、温福铁路规划路线周边及拟征地块、新村建设、旧屋区改造等重点部位进行集中拆除。(2)完善日常监管、处置机制。健全区、镇(街)、村(居)三级管理网络,区执法局、国土局与平原三镇各成立巡查队,每日进行覆盖式巡查,遏制新的违法建设。对巡查中发现的违章建筑,做到当场查处并组织力量拆除;对群众举报信息,第一时间反馈巡查队赶赴现场处置。(3)抓好督查落实。由区分管领导带队不定期对辖区内违法建设查处情况进行督查,确保各项责任制落实到位。(4)开展思想教育活动。结合开展第三批先进性教育活动,对各村党员领导干部进行法律教育,对带头进行违法建设的党员领导干部坚决予以查处。大力宣传《规划法》、《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守法意识。
下半年:(1)强化执法力度。及时发现、及时制止、及时拆除,对违法建设做到“建一拆一”。(2)强化责任追究。按照《加强违法占地建设查处工作及责任追究的实施意见(试行)》规定,严格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将违法占地、违法建设整治工作情况作为各级各部门领导干部年终考核和奖惩的重要内容,对监管不到位,查处不力的,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
(二)抓好五大工程
1、抓好“平安晋安”工程。(分管领导:李新贤副区长。责任单位领导:区公安分局、交巡警大队、火车站综管处、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上半年:(1)开展全区黑恶势力调查摸底工作。(2)开展打击“两抢”、“两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专项行动。定期开展警情分析,实行预警通报制度,实施精确打击,重点防控,有力遏制“两抢”、“两盗”发案势头。(3)加强情报信息工作,在基层派出所设立情报采集站,建立秘密情报采集队伍。(4)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加快社区警务室建设。
下半年:(1)深化开展侦破命案专项行动,坚持树立命案、枪案、爆案必破的思想,全年现行命案破案率达到85%以上。(2)对上半年摸排出的黑恶势力实施重拳打击,铲除各类黑恶势力,杜绝做大成势。(3)发挥各级综治工作机构的综合协调作用和各业务部门的职能作用,广泛开展“安全小区”创建活动,动员人民群众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网络。
2、抓好“畅通工程”。(分管领导:林恭焜、李新贤、李利民副区长。责任单位领导:区交巡警大队、交通局、执法局、火车站综管处、各乡镇、街道行政主要领导)
上半年:(1)进一步完善城区道路交通管理设施。排查并落实整改辖区6个事故易发地段,增设7个信号灯,施划11个路段标线,设置交通标志地点15个,设置诱导屏2个,设置1个单向交通道路。同时协调市直有关部门加强山区新霍线、新东线、鼓山、鼓岭公路交通安全基础设施建设。(2)大力开展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整治,力争使行人、非机动车交通违法行为有明显减少。(3)组织开展预防特大事故百日竞赛活动,全面加强事故工作。(4)组织交巡警、交通局、城管执法局等部门联合开展“三车”非法营运整治工作,实现非法营运现象明显减少。(5)开展“乱停车”交通违法行为整治。(6)做好出租车车容车貌和运营秩序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出租车服务质量。(7)加强交通安全法规和交通安全知识的宣传和普及。镇(街)、村(社区)积极配合交巡警部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五进”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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