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招聘社区计划生育协管员的实施方案
为适应城市计划生育工作形势需要,进一步加强社区计划生育工作,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和计划生育法》、《陕西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城市社区建设的意见》等文件法规精神,结合落实劳动就业相关政策,经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与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协商,决定在全市招聘一批社区计划生育协管员。现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岗位设置及招聘人数
每个社区配备1名计划生育协管员,协助社区从事计划生育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全市共招聘162人,其中,金台区54人,渭滨区56人,陈仓区13人,凤翔县8人,岐山县14人,扶风县5人,眉县2人,陇县2人,千阳县2人,凤县3人,麟游县2人,太白县1人。
二、岗位职责
1、宣传国家计划生育的法规、政策,宣传计划生育的科学知识和生殖保健知识,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
2、依法落实计划生育公约,开展计划生育民主评议和政务公开工作。
3、准确了解、掌握并及时向街道反馈本社区人口与计划生育的需求信息和生育、节育情况;做好优生优育、避孕节育和生殖保健的咨询、指导、药具供应、随访服务工作。
4、做好本社区内人户分离、下岗人员和外来人口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做好照顾生育二孩的情况核对、申报工作;协助做好本辖区内所有单位的计划生育工作。
5、及时反映育龄群众的意见和建议,维护育龄群众实行计划生育的合法权益。
三、招聘任用
(一)招聘对象
宝鸡市户籍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中专、技校毕业生。
(二)聘用条件
1、遵纪守法,诚实守信,严格遵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热爱计划生育工作,服从组织分配。
2、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语言表达能力和人际沟通能力,服务意识较强。
3、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67年10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女性优先。
4、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女性身高1.55以上,五官端正。
5、熟悉计算机操作,具有一定文字、表格编排和处理能力。
(三)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暂定三年,聘用协议一年一签。
(四)招聘程序
全市社区计划生育协管员招聘工作按照“公开条件、自愿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原则,由宝鸡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组织,制定实施意见,拟定招聘简章,指导监督全市招聘工作。各县、区计生局和人事和劳动保障局共同负责辖区内社区计划生育协管员的招考工作,制定招考方案,发布招聘简章,组织报名考试。
1、宣传报名。各县区根据招考方案和招聘简章,在辖区内乡镇、街道、社区,通过各种媒体和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组织报名。报考人员持《居民身份证》、《再就业优惠证》或《陕西省城镇失业人员证》、《大中专院校毕业证》原件、复印件,在户籍所在地的乡镇(街道)计生办报名,并填写《社区计划生育协管员报名登记表》(见附表三),由乡镇(街道)计生办签注审查意见后,统一将相关资料在规定时间报送县区计生局审核报名资格并汇总,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复审和备案。
2、考试体检。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由市招聘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制订笔试、微机操作和面试试题。市上统一印制、填写准考证,各县区按照笔试、微机操作和面试试题要求,发放准考证并组织符合条件人员参加考试,市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派员监督。笔试内容为高中语文、数学、政治、历史综合基础知识。笔试成绩只能取得微机考试和面试资格,不能作为录用依据。笔试结束后,按县区排出名次,由县区分别公布笔试成绩,并按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参加计算机考试和面试人员名单,报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复核后,发放微机操作、面试准考证。由各县区负责组织微机操作考试和面试,确定考场,落实考务人员,评阅打分。微机操作考试内容为计算机文字处理基本技能,面试内容为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基本常识,市上派员巡视监考。面试结束后各县区依据考生微机考试和面试成绩按招用职位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验人员名单,经市招聘领导小组审定后,统一组织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复审和体检不合格的缺额,按参加操作和面试人员成绩下延分数补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