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加强长期闲置而未开工待开发地块环境日常保洁和维护管理,要通过绿化达到“黄土不见天”,避免成为新的脏乱差地带。
6.城乡结合部整治
加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及时查处乱排污水、乱倒垃圾、乱堆物料、乱搭乱建等行为;集中对城乡结合部垃圾进行清理,不断建立完善垃圾收集、清运处理工作制度和流程。
7.公路沿线及两侧区域整治
(1)开展公路环境综合整治,及时修复破损路面,清除废弃不用的路灯等有关设施,加强交通标牌及各类广告牌的维护管理;
(2)及时清理公路两侧的垃圾和卫生死角,加大日常保洁及绿化养护维护工作力度。
(3)按照有关城市容貌标准要求,切实做好城区路段两侧可视范围内的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进出市区主干道及两侧区域的环境综合治理。
(4)按照《青岛市滨海公路沿线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做好滨海公路沿线建设规划,拆除滨海公路沿线违章建筑,做好沿线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www.xuexue6.com (五)城市管理执法专项
1.加强对亭体的监管工作,拆除城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各类亭体。
2.开展查处非法修车点、洗车点、装潢车点专项整治活动。
3.严格查处非法早夜市、摊点群、游商浮贩以及临街设置遮阳篷帐妨碍行人通行等违法行为。
4.严格查处沿街焚烧垃圾、废弃物以及非法挖掘道路、运输撒漏、破坏绿地、露天烧烤、室外噪声扰民行为。
5.加大对乱倒建筑垃圾的查处力度。
6.加大治理“三乱”(乱贴乱画、乱堆乱放、乱搭乱建)力度,突出抓好“三个规范”(规范牌匾橱窗、规范生活垃圾、规范车辆停放)。
7.严厉打击非法盗卖各类公用设施、制贩假证、组织唆使流浪儿童乞讨、游商浮贩强买强卖等各类违法行为。
(六)制度监管
1.制度建设
(1)按照《青岛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条例》有关规定,建立行政许可和执法部门工作例会制度,着重解决行政许可单位与行政执法部门的行政许可告知及行政执法案件的反馈机制。
(2)根据有关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有关实施办法。
2.规划城管
树立“规划城管”的理念,发挥规划在城市管理中的前瞻、导向和统筹作用。抓好亭体、修车点(装潢车点)、洗车点、废品收购点规划定点和机动车停车场、农贸市场等专项规划的编制落实,提高规划执行力,依据规划开展和深化专项清理整治活动。
(七)社会化共建共管
1.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
积极开展城市生活无着落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按照《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实施救助,讲解救助管理政策、耐心说服劝导,切实保障救助人员的基本权益。同时,根据季节变化调整救助管理力度。
2.数字化城管
建立健全城市管理监控、通讯、网络体系。依托公安社会动态视频监控系统建立城管执法监控系统,对城市重要区域、主要景点、城市出入口等实施监控,整合资源共享,完成数字化城管试点任务。
3.舆论宣传
按照总体方案的要求,将城市管理年的宣传纳入总体宣传方案,及时宣传各项城市管理法规政策制度,报道整治行为和效果,对整治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和各种影响城市形象的不规范行为进行报道和舆论监督;通过各行业进社区、进工地、进企业、进学校、进市场等活动,采取座谈、对话、演讲、评论等多种形式,加大宣传力度,在全市形成浓厚的“人民城市人民管”的舆论氛围。
四、实施步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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