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减少食品安全事故危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领导和规范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依据省、市《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县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 本预案所称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是指食品(食物)在种植、养殖、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经营、消费等环节中发生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三条 任何公民和单位有义务通过各种途径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报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第二章 组织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 镇政府成立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应急指挥部),指挥重大和特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由主管副镇长任总指挥,镇经联委、各居委会、镇教育辅导站、镇畜牧兽医站、镇卫生院、镇农技农经战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其具体职责是:
(一)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工作规则、处理系统和保障体系;
(二)研究确定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中的重大问题;
(三)负责领导、组织和指导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快速有效开展。必要时,统一组织协调当地民兵参加事故救援;
(四)督查事故发生地区各部门食品安全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情况;
(五)及时将事故动态及救援情况上报镇党委、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
(六)提出启动或终止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的建议。
第五条 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镇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负责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镇应急指挥部的指示,统一部署、组织协调、实施我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二)督促指导事故发生地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及时有效地控制事故蔓延扩大,监督检查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单位、责任单位的整改工作情况;
(三)提出协调解决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的具体意见;
(四)组织建立和管理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专家库;
(五)组织编制和修订全镇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六)收集、整理和汇总各部门及事故发生地辖区内的应急处理信息,向镇应急指挥部及其成员单位报告、通报事故应急处理工作情况;
(七)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八)完成镇应急指挥部交办的涉及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其它任务。
第六条 镇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县食品安全管理委员会负责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镇教育辅导站负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镇民政办负责事故伤亡人员的安抚和善后处理工作;
(四)县农技农经站负责农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五)镇畜牧兽医站负责畜产品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和相关产品的技术鉴定等工作;
(六)镇卫生院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的医疗救治,以及依法对重大食物中毒事故原因调查处理和相关技术鉴定等工作;
镇应急指挥部其他成员单位在本部门职责范围内,根据镇应急指挥部的要求,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应当给予全力支持和配合。
www.xuexue6.com第七条 各村(居)委会和镇属各企业应由主管领导负责,组建相应的应急指挥体系,负责领导、指挥本地区本单位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第三章 预测预报
第八条 食品安全事故预防工作要坚持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的方针。各相关部门要对存在的食品安全隐患的重点品种、重点环节、重点场所、重点地区进行监测,定期分析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及时提醒消费者,或定期负责向社会发布安全预警信息,并加强重点监管。
第四章 应急响应
第九条 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要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指定值班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级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都要指定联络员、联络电话,报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第十条 食品安全事故信息要按照分级负责、条块结合、逐级上报的要求报送,并抄送同级有关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