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县镇光纤联网及数字化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实施方案
广播电视是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当今社会手段最先进、影响最广泛、效果最显著的现代传播媒介。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实现广播电视传输网省、市、县三级贯通,要在20**年全省县级以上城市实现向数字化过渡,使广东广播电视事业走在全国前列”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年,东部和中部地区县级以上城市,西部地区大部分县级以上城市的有线电视基本实现数字化;2015年,基本停止播出模拟信号电视节目”的要求,为加快我县广播电视县镇光纤联网及数字化电视整体转换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订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牢牢把握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遵循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文化发展规律,实施全县广播电视县镇光纤联网及数字化电视整体转换,加快广播电视信息化建设步伐,保障正确的舆论导向,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办法
(一)网络收编
对非广播电视部门经营的有线网络进行收编。
1、加强宣传。通过广播电视、通告等形式宣传有关广播电视管理的政策法规。
2、理顺关系。各镇的有线电视的权属如果是政府所有的,不得以任何形式出租或承包给个人;如果已出租或承包给个人管理的网络,各镇党委、政府必须做好承包者的思想工作,服从于网络收编;县广播电视台在各镇设立广播电视工作站,实行垂直管理,管理人员由县广播电视台聘请。各镇必须无偿提供机房、办公、住房等场所给广播电视工作站使用。
3、收编方式。网络收编依据国务院《广播电视管理条例》进行。对于服从收编的镇、村有线电视网络,县广播电视台对其现有的有线电视机房前端设备及线路网络的资产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补偿数额视网络的质量、传输节目套数、用户数等而定)。对收编前各镇、村有线电视网络的债权、债务,由原经营者自行消化;收编后,各镇、村有线电视网络的前端机房及线路中的设备设施的产权,归县广播电视台所有。对于不服从收编的镇、村有线电视网络,县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将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取缔。
4、收编补偿。各镇、村有线电视网络内用户资源,按每户25元计补偿;前端设备以传输节目套数计算,每套补偿800元;最末端用户收视效果达300MHz以上的网络,前端设备补偿标准从每套800元提高到每套1000元。
5、用户收费。各镇、村有线电视网络收编后,网络的原有用户,不收取入户费;新发展用户的入户费以及用户(包括原用户)的收视维护费、迁移费等原则上与县城用户实行同网同价。
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及其他收费(含装机工料费、移机费、过户手续费、停机开通费及个性化服务等)按市物价局、市文广新局《关于我市有线数字电视基本收视维护费标准问题的通知》(河价〔20**〕 93号)收取。
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期间,县广播电视台保留不少于5套的模拟电视节目供用户收看。如主机不接受整体转换,只接收保留的模拟电视节目的用户,在模拟电视停播之前,基本收视维护费为每户每月5元。主机已完成有线电视整体转换的用户,其副机不转为收看数字电视的,副机可继续免费收看保留的模拟电视节目,直到当地模拟电视节目停播为止。
6、网络建设。以镇为单位进行联网,对有条件的行政村也逐步布网,提高有线广播电视覆盖率,尽量满足群众的文化需要。对于不服从收编的网络,县广播电视台在该区域内重新建设覆盖网络。网络建好后,在该区域原有使用私人经营的网络用户,可在两个月内持原有线电视入户手册及缴费凭据,到镇广播电视工作站办理县广播电视台的有线电视入户手续,缴清当年的收视维护费,可免收入户费及安装材料费,其他新发展的用户及其他收费标准原则上与县城用户同网同价。
7、收编管理。收编后的网络和新建设的网络由县广播电视台垂直管理;在没有覆盖广播电视县镇光纤联网信号之前,各镇、村必须维持现状,确保群众正常收看广播电视节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