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科学的执政方式
要按照十七大的要求,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政治制度的自我完善和发展。
进一步扩大民主,加强民主制度建设。扩大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是提高全党的工作积极性,激发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热情,保证党的决策正确制定并有效执行的重要途径,也是坚持科学执政的重要保证。要继续积极稳妥、扎实有效地推进党内民主建设。要拓展公民有序政治参与的渠道和形式,发展基层民主,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要把党内民主制度建设与人民民主制度建设结合起来,把制度的整体配套与具体完善结合起来,把制度创新与继承结合起来,把完善实体性制度与完善程序性规范结合起来。
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做到依法执政。依法执政是科学执政的一个基本方式。党要加强对立法工作的领导,通过法定程序使党的主张成为国家意志,从制度上、法律上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实施。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都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维护宪法和法律的权威。要清醒地看到,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任重道远。要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弘扬法治精神,切实改革党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依法规范各级党委与同级人大、政府的职权范围和相互关系,推进权力的合理配置和规范运行。
四、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制度,大力提高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水平
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是科学执政的必然要求和重要内容。
进一步完善集体决策的制度、程序。要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结合常委分工负责制的全面推行,健全各级党委集体决策程序。科学界定党委集体决定的重大事项的范围,完善议事规则,明确规定集体审议重大事项的条件和方式。
加强科学决策的配套制度建设。要坚持和完善社情民意反映制度,拓宽人民群众参与决策的渠道,广泛听取和采纳群众的意见与建议;健全和完善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健全咨询论证的程序;建立重大决策协调制度,防止政出多门、相互矛盾等现象;建立重大决策审查制度,建立完善决策评估制度,建立完善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
完善决策服务机构,改进决策手段。要加强决策咨询机构规范化建设,加强党政部门、科研院所、高等学校之间的横向联系,培育发展民间研究机构。明确和理顺各类决策服务机构的职能定位,加强各类决策机构之间的协调配合。改进决策的方式和手段,采用先进的科学技术,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整理的准确性,促进决策的科学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