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用电管理制度
1、镇机关干部要节约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杜绝一切用电事故的发生。
2、各办公室用电,要严格控制电器功率,做到人走即关,严禁办公室无人,整天不关灯现象发生;严禁用电烧水起灶。
3、干部生活用电,一律安装电表,自费用电。
4、禁止从镇政府内对外接电,违者依据《电力法》追究相关部门及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用电有关事宜,由分管领导负责,党政办统一管理。
九、招待管理制度
1、本着“厉行节约、对口接待”的原则,安排好上级有关部门和外单位来人就餐。本镇来人一般不予招待。招待原则上一律在镇机关食堂安排。(每年与食堂另行签订协议)
2、对上级领导和友邻乡镇主要负责人每桌最高标准160元(不含酒),一般干部每桌最高标准120元(不含酒),原则上实行对口接待,否则,高于标准外的由接待人自付。如果同一天不同部门来人,人数少尽可能合并为一桌。用餐结束后,陪客人员(班子成员)须在菜单上签字。
3、村(居)干部来镇参加会议需要招待的,一般由主会单位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审批同意后方可安排,标准为每人10元。非会期间村(居)干部来镇办事,原则上不予招待,确因事务繁多走不了的,可到办公室领取就餐券,食堂见到就餐券方可安排,否则发生费用,食堂自理。所有接待费用,每一个月一结。
4、镇机关内部开会原则上不招待,特殊情况需要招待的,经主要负责人同意后,由办公室开就餐券,食堂方可招待。
5、食堂为家不住本镇机关大院的机关干部以及单身机关干部提供工作餐,工作餐实行自助餐制,就餐者吃自助餐时一律凭办公室出售的工作餐券方可就餐。
6、各单位来人原则不得在外招待,确因业务或特殊需要在外安排的,必须经主要负责人共同研究同意后方可安排。且经办人要注明安排事由,在三日内办理报销手续,否则,谁在外安排,招待费由谁自付,且追究单位主要负责人责任。
7、各办(所)因事原则上不安排香烟,确因上级来人或检查,由分管领导到办公室领取香烟签名登记,任何人不得私自去小店拿烟,否则,谁拿香烟,谁负责自行结帐。镇干部到县、外地参加会议、出差,一律不得报销香烟。
8、严格控制招待标准,酒、饭、菜应在规定的招待金额范围内,未经主要领导同意,突破标准的,超支部分由接待人自付。
9、外单位因私来镇一律不予招待。谁接待谁付款。
10、要严格控制食堂饭、菜、酒的价格,党政办每个月对食堂的饭菜、酒价格核算一次。饭菜毛利不得突破30%,酒的毛利不得突破10%。
十、考勤制度
1、我镇机关干部无特殊情况下将实行五天工作日制度,周六、周日实行双休,周一至周五工作日期间进行上午、下午考勤。
2、考勤对象为全体机关干部包括领导班子成员(经研究同意的不担任工作任务的人员除外)。
3、考勤方式:考勤由党政办安排专人负责,以指纹签到记录机为准(上午8:30分前签到,下午16:30分后签退),逾期作为缺勤统计。每月出满勤,奖30元,无故缺勤一天(无假条,无主要领导确认情况说明的),从当月考勤奖中扣5元,无故缺勤超过三天的扣当月考勤奖,超过5天以上者,当事人写书面检查,并扣除当月考勤奖。
4、镇机关干部必须在每周五下午按时参加镇机关例会,例会一般在2:30召开,办公室按规定提前10分钟开门打铃,并做好签到准备,签到簿交会议主持人,无故缺席会议一次的(由会议主持人确认),从当月考勤奖中扣去5元。
5、因公、因病、因私需请假的,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分管领导可准假1天,请假2天以上者,必须经党政主要负责人批准方可,请假者应及时将已批准的请假条交于党政办负责考勤人员,以便统计时销假。
6、因工作必须或任务紧急,星期六、星期天确需加班的以文字报告,经主要领导同意,加班人员必须按时到党政办进行签到(上午8:30分前签到,下午16:30分后签退)。因工作需要,星期六、星期天需集体加班的算正常上班。
7、党政办考勤人员每月对考勤情况汇总一次,在第二个月的5号之前将上月考勤情况汇总后报镇主要领导审核,并进行张榜公布。
8、因中心工作需要,经主要领导同意双休日确需加班每天30元,法定节假日加班、值班的每天50元(只签到不签退人员,或只签退不签到的按半天计),遇火情上山救火的白天30元、晚上50元,外出救火的每天80元。
9、考勤奖实行一季度一发,经张榜公布无异议后由党政办统一发放。
10、工作日干部不得擅离岗位,今后机关干部如果考勤后擅自回家,做家务或外出干私事没有请假的,一经发现视其情节,轻则写出检查,重则扣除当月考勤奖。分工村(居)干部,根据村(居)事务多少,经请示分片领导同意,下午可以不考勤,但镇主要领导将对此类人员随机抽查,如发现一例不假而归的扣除当月考勤奖。
以上规定如有未尽事宜由党委扩大会议研究补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