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站具体数据见附表(二)
2.3 核定收入基数
各站与局的收入分成办法不变,即视听费收入的50%和每户初装收入的50元上交局的政策不变。收入基数就是指依此体制各站分成部分。收入基数包括视听维护费、初装费的站得部分和创收部分。创收部分分工程创收和其他创收。工程创收是指各站各自所做工程的结余部分。这里所指的工程是指由各站承接并组织施工的新发展村、联网村、因各项建设需要移改的广电站机房的以下线路和市局指定的工程等。凡由市局牵头施工的工程,各站应无条件予以配合,其收入不计各站工程收入。各站所有工程均不允许出现赤字工程。其结余的60%留站计入收入基数,15%用于站内工程施工人员的补贴,25%用于全站人员的考核奖。
其它创收是指各站的广告收入、各村线路移改工程款、违约金收入等其他收入。
2.4 二级网络改造工程,另帐处理。政策同20**年不变。
3、定支
定支是指根据各站的编制、人员核定一些必需的支出经费。如有超出则在上交基数或定补中冲减。
3.1 人员工资性支出
根据各站核编人员数和有关政策确定,由局核拨。
3.2 维修支出
3.2.1 以各站用户终端每年每户7元、光缆50元/km、-9以上(含-9)电缆200元/km,核定各站的维修材料费。
3.2.2 以各站用户终端数每年核拔1元/户终端的维修工本费。
3.3 日常经费支出
以局【20**】26号文件为基准,适当调整交通费、招待费、加班补贴等标准,给予站长一定数额的经费支配权。
4、定上交(补助)
按局定与各站的财政分成体制,如收入支出基数相抵有结余的站,核定其上交基数,若不足,则额定补助基数,即:
上交基数=收入基数-支出基数
或 补助基数=支出基数-收入基数
定额补助站的职工考核奖根据年度考核,最高奖金额不得超过市级机关单位年终增收节支奖的一倍。
三、考核
各站完成核定的收入考核数。奖金可全额发放。否则,每降一个百分点扣发奖金五个百分点,直至扣到工资的50%。
若超过上交基数,其超过部分30%作全站职工的奖励和福利,60%留站发展再生产或以丰补欠,10%交局作平衡资金。若未完成,则以奖冲减,直至全站奖金扣完为止。
若定额补助之后该站有结余,该结余部分20%作全站职工奖励和福利,70%以丰补欠,10%交局作平衡资金,若补助之后仍赤字(当年)其赤字部分由全站奖金冲减,直至扣完为止。
奖金最高额度每年不得超过1.6万元。在收入考核数中兑付。
四、本办法未尽事宜,以补充规定为准。
xx市广播电视局
二○○x年三月三十一日
附则:
一、关于加班问题的几点规定。
1.1 工程中如占用节假日,可以每日30元的标准在工程成本中支付补贴。
1.2 日常维修应在用户要求后48小时内完成,不论何时工作均不得支付加班费。
1.3 节假日在站值班不能调休的或线路突击性抢救可以每日30元的标准支付加班费,工作日及晚上轮值不作加班。
1.4 没有加班不准弄虚作假,私分加班费,否则追究站长责任。
二、关于安装、维修承诺
2 .1 用户要求安装,在站同意安装之时起七日内必须安装完毕。超过办好正常手续时限,每次扣除责任人100元奖金。
2.2 用户要求维修,各站必须做好记录。记录人员必须在第一时间内告知维修责任人,维修责任人必须在得知48小时内修理完毕。超过时限未能修好的每次扣除50元,而未上门修理的每次扣除100元。
2.3 以站核定编制数核定安装总量。如安装总量未超过而个人工作量超过,不得支付补贴费。
三、关于新用户发展数。
联网村按10%计,整村发展按50%计,联网中凡以300元/户收取初装费的按整村发展处理。
四、关于收费劳务费问题。
收费劳务费按收费额5%的比例,另帐支付。
五、关于维修工本费支付方式。
支付方式为80%按外线工的实际出勤天数,20%全站平衡。
六、关于固定资产添置
固定资产添置,须先由各站打报告,经局批准,可另帐支付,不计各站支出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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