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信息交流制度
(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工作信息,实现信息共享。
(二)反假货币信息交流的主要内容包括各成员单位反假货币工作的最新动态;反假货币工作经验交流;制贩jia币的重大案件通报;发现新的造假手段的情况反映;jia币没收、收缴的数量统计;国内外货币的防伪技术特征介绍等。
(三)反假货币工作信息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反映的时间应当真实可靠,事例、数字准确;
2、主题鲜明,做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
(四)反假货币工作信息报送分为定期和不定期。jia币没收、收缴的数量统计为定期报送信息。凡办理jia币没收、收缴业务的成员单位应每季度上缴一次本单位没收、收缴的jia币(3月20日-25日、6月20日-25日、9月20日-25日、12月20日-25日)。
不定期上报的信息为:发现制假、贩假、运输假货币线索的;发现使用大宗可疑货币交易的;以及查处侦破jia币案件动态和其他临时突发jia币事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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