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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20**年依法行政
工作总结
20**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我市紧紧围绕建设“富裕文明和谐新沁阳”的总体目标,以建立“依法管理、村(居)民自治、优质服务、政策推动、综合治理”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新机制为主线,以落实责任为重点,以创建计划生育优质服务市为载体,以加大投入为保障,不断强化各种措施,强力推进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较好地完成了上级下达的各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指标。在今年全市组织的行风评议中,计生部门在72个部门中名列第7位。
(一)加强计划生育队伍建设,提高行政执法干部素质。各乡镇(办事处)计生办配齐配强政策法规专职干部,并加强对他们的政策业务培训,做到持证上岗。今年年初,人口计生委组织各乡镇(办事处)行政执法干部进行了集中培训;8月份,邀请焦作市人口计生委法制科马科长等再次进行了培训; 11月份,人口计生委协助市政府法制科对全市的计生法制干部进行了业务培训和考核,有100余人重新换发了行政执法证。
(二)严格落实各项政策法规,全面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建立和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行行政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签订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书,并将行政执法情况纳入年度计生目标管理考核内容。市人大、市政府督查室、人口计生委等定期到各乡镇(办事处)检查督导依法行政工作开展情况,严肃查处违法违纪人员,今年共有3名计生执法干部给予了党政纪处分。
(三)规范执法程序和法律文书,做到一事一卷,内容齐全,格式正规,确保档案管理的规范化。年初,人口计生委与各乡镇(办事处)签订了征收社会抚养费授权委托书,11月份对全市计生征收案卷进行评审,指出问题,限期整改,并对各乡镇(办事处)案卷整改规范情况进行了全市通报。
(四)加大社会抚养费征收力度。严格按程序办案,依法征收。积极和法院结合,加大对计划生育非诉案件的强制执行力度,解决社会抚养费征收不到位问题。20**年社会抚养费的征收到位率达到65%以上,并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
(五)扎实开展了党员干部违纪超生清查处理活动。通过发动、申报、公示、举报、调查,全市共对政策外生育二孩的2062名干部进行了认真审查、核实、处理,对534人征收了社会抚养费,落实党政纪处分96起,征收社会抚养费138万元,起到了教育干部的作用,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受到了焦作市委的通报表彰。
(六)扎实开展行政执法规范化集中教育活动和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活动。成立了由市人口计生委党组书记郭君玲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制定了《关于在全市开展计划生育乱收费乱罚款专项治理的实施意见》和《沁阳市人口计生系统行政执法规范化集中教育活动实施意见》,重点对全市计划生育系统20**年元月以来的所有收费项目和行政行为进行了专项治理,全市有1100余名计生干部参加集中教育活动,共清查出违规押金12600元、乱收费92200元,活动中全部退还。
(七)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条件对再生育审批、非医学需要的中期以上人工终止妊娠审批等进行办理许可或审批;在群众办理《生育证》、《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等有关证件过程中没有“搭车收费”、强迫群众参加学习、强迫群众交纳押金、强迫群众回乡康检、推诿刁难等违法违纪现象。在办理成人伤病残和病残儿鉴定中,严格按照程序,各负其责,把好关口,对各乡镇(办事处)经初审上报的名单进行认真审核、鉴定,张榜公示等。20**年以来,审批的成残365人,儿残30人中均未发现有弄虚作假现象。在为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方面,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保证广大育龄夫妇免费享受国家规定的技术服务和免费提供的避孕药具。全面开展知情选择,优质服务,使广大育龄妇女在计生服务人员的科学指导下,了解计划生育政策、避孕节育、生殖健康知识,并根据自身生理特点及生活方式,自主选择适合于自身的避孕、节育方法。全年共免费为6500余名育龄妇女实施了女扎、引流产、上取环、病发症等手术,为38765名育龄群众免费发放避孕药具。